还有信息含量较低“函”和“纪要”等。每种公文发文机关、主送机关、紧急程度以及密级,都有严格规定。为防止信息泛滥,公文发起和报送要遵循严格流程。比如说,《条例》规定,“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致,不得向下行文”,这也是为减少产生无法落实空头文件。
会议制度也很复杂。什事项该上什会,召集谁来开会,会议是以讨论为主还是需要做出决定,这些事项在各级z.府中都有相应制度。比如在中央层面,就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全国代表大会等。
因为关键信息可能产生重大实际影响,所以也可能被利益相关方有意扭曲和隐瞒,比如地方GDP数字。z.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务院每年都有GDP增长目标,所以GDP增长率高低也是衡量地方*员政绩重要指标。(25)绝大部分省份公布增长目标都会高于中央,而绝大多数地市增长目标又会高于本省。比如2014年中央提出增长目标是7.5%,但所有省设定目标均高于7.5%,平均值是9.7%。到市级,将近九成市级目标高于本省,平均值上涨到10.6%。(26)这种“层层加码”现象背后,既有上级层层施压和摊派因素,也有下级为争取表现而主动加压因素。但这些目标真能实现?2017—2018年两年,不少省份(如辽宁、内蒙古、天津等)主动给GDP数字“挤水分”,幅度惊人,屡见报端。
因为下级可能扭曲和隐瞒信息,所以上级监督和审计就非常必要,既要巡视督察工作,也要监督审查*员。但监督机制本身也受信息制约。举两个例子,第个是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城市化过程中土地价值飙升,违法现象(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等)层出不穷,且违法主体很多是地方z.府或相关机构,其下属土地管理部门根本无力防范和惩处。2006年,中央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现改为自然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现改为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并向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监督局(现改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这督察机制总体上遏制土地违法现象。但中央派驻地方督察局只有9个,在督察局所驻城市,对土地违法震慑和查处效果比其他城市更强,这种明显“驻地效应”折射出督察机制受当地信息制约之影响。(27)
第二个例子是水污染治理。与GDP数字相比,水污染指标要简单得多,收集信息也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