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祺他怎可能猥琐呢。
们来看看汪曾祺是怎做。——记得在前面留下个问题,关于那个偷鸡“正经人”,那个复合型人才。汪曾祺在这个人物身上总共就用两句话,但是,这个人物重要极。
第,汪曾祺写三个可以自由行动和尚。他们要打麻将,三缺,结果呢,“打兔子兼偷鸡”这个人物出场。
第二,因为偷鸡,这个连姓名都没有“正经人”就必须有个偷鸡工具,铜蜻蜓。关于铜蜻蜓,小说里有交代,就不说。明子很年轻,他对这个偷鸡工具产生好奇,这是当然。他想试试,可到哪里试呢?庙里头不行啊,只能到庙外去。这来就到小英子家门口。
第三,们女号,小英子,她同样年轻,她对铜蜻蜓同样好奇,这来她就在小说第部分出现。多自然,点痕迹都没有。在这里,铜蜻蜓哪里还是作案工具?铜蜻蜓就是青梅,铜蜻蜓就是竹马。生机盎然,洋溢着玩性,小英子她不出场都不行。可以这样说,如果小英子在小说第部分出不场,这个小说就没法看,汪曾祺也就不是汪曾祺。
你们说,铜蜻蜓主人,那个偷鸡复合型人才,他对小说结构是多重要。他简直就是小说内部个枢纽。
听这解释,大家也许会说,天哪,小说家太辛苦,太苦思冥想。就为小英子出场,汪曾祺就要想那多。不是这样。你们千万不要去可怜汪曾祺,他不会想这多。只是出于讲座需要,是在事后分析给你们听。要经得起分析,但作家在写作时候是不会这样分析。在写作时候,小说家主要靠直觉。他直觉会让他自然而然地那样写,回过头去分析,们会发现作家直觉原来是如此精确。直强调,多次强调,直觉是小说家最为神奇才华,直觉也是小说家最为重要才华。在作家所有必备素质当中,唯不能靠后天培养也许就是直觉。直觉没有逻辑过程,没有推理过程,它直接就抵达结果,所以它才叫直觉。所以,写小说没有大家想象得那辛苦。在写作过程中,思考极为重要,但思考往往不能带来快乐,是不断涌现直觉给作家带来欣喜,有时候,会欣喜若狂。这是写作最为迷人地方。老实说,个人之所以如此热爱写作,很大原因就是为体验直觉。它简直就是种生理上快感。虽然是个作家,但是,真没有能力把直觉所带来快感告诉给大家。这说吧,直觉很像生理上gps,它总能帮助你在陌生地方找到最为合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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