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鹰吃小鸡 > 奇风岁月 > 第二章 信心

第二章 信心(12 / 20)

希望此刻们能够背对背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面对面。

敢打赌,眼前这个人辈子没晒过太阳。他皮肤好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跟他比,月亮简直黑得像木炭。他还年轻,至少比爸爸年轻,头金发往后梳,露出高高额头,鬓角露出丝银白。他穿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打着领带。看得出来,那曾经是套很名贵西装,只可惜现在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衬衫袖口边缘都已经磨损,领带上全是黄黄污垢。但尽管如此,这个人依然散发出种高贵优雅气息。虽然他只是坐在地上看着,但那种不可眼神却完全把震慑住。他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差不多,脚上方露出白白截。起先以为那是他穿白袜子,后来才发现那是他脚踝。他直盯着看,看得很不自在。在烛光照耀下,注意到他瞳孔里似乎闪着丝红光。

而车厢里还有第三个人。那个人简直可以用怪物来形容,刚刚那两个人跟他比起来,简直可以算得上是电影明星。

他站在角落里,个子很高,几乎快顶到车顶上,看起来至少有两米高。他脑袋形状很奇怪,看起来简直就像把铲子,肩膀宽得出奇,简直像罗宾斯空军基地那些飞机机翼。他身形巨大,全身凹凸不平,怎看都感觉很不协调。他穿着件棕色外套,条灰裤子。那条裤子膝盖上有补丁,而且奇怪是,那条裤子似乎已经湿透,可是他却还穿在身上。接着,注意到他鞋子。他那双鞋子大得吓人。假如你说他脚上穿叫做鞋子,那们也可以说原子弹只不过是颗怀孕手榴弹。那根本不像鞋子,而像是两台推土机。

“嗨,你好。”他边跟打招呼,边踩着那双巨大无比鞋子朝走过来,“叫富兰克林。”

他咧开嘴对下。觉得他还是不笑比较好,因为他那种笑,比恐怖电影里那个嘴角向上咧开到耳朵笑脸怪男爵看起来更狰狞。而更可怕是他额头上那道疤。他那高耸额头使他看起来很像尼安德特人,上面那条疤痕仿佛是哪个医学院学生给他缝合,而且那学生不单是斗鸡眼,甚至还边缝边打嗝。他那张巨大脸几乎是扁平,油光发亮黑发仿佛是画在头皮上。在烛光照耀下,注意到他似乎不太舒服,像是吃坏肚子,脸色发青,看起来病恹恹。更惊人是,他那粗大脖子有边伸出根生锈小螺栓。

“想喝点水吗?”他对抬起手,手上拿着只凹陷水壶。那水壶在他手上看起来像个小贝壳。

“呃……不用,谢谢。”

“吃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