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部分(14 / 27)

玛尔塔有个特别令不快习惯:她喜欢站在背后,越过肩膀窥视在干什事。听见

流逝停止。边防卫兵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他犯错误,他不该脱掉短大衣走路,而且是步行;他应该加快脚步,因为夜间在荒野这样行走是危险。这里夜间直有狼。

就在这时他听见狼就在上方森林某处,他听见种充满绝望尖厉刺耳声音,种无望、充满痛苦和孤独哀鸣。

他在弗罗茨瓦夫动物园里见过狼。看上去像个标本,虽然会动。它有身蓬乱、发臭毛,很像那条每天礼节性地追逐他摩托车、企图抓住他裤脚看家狗。但这不是切。因为看家狗有自己时间,而狼是无时间限制。狼不生也不死,狼甚至存在于那种没有狼地方。这个发现使边防卫兵大吃惊,以致他站住,开始竖起耳朵谛听。悲伤尖厉嚎声停息,但现在他听见似乎有某种踏雪细碎脚步窸窣声。

他像渴念女人样渴念丢失打火机。如果它在身边,他就能用来给自己照亮,他就会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就能解决许多问题。他就能在它光照下步步往上走,就能到他想去地方。可像这样甚至不知是向右还是向左,是向上还是向下。不管怎样,反正都得往前走,他在雪地上流畅地滑行,俨如穿上滑雪板。他喜欢这样。走得好。走得——好,到又暖和又有亮光地方,到有梦姿色、嘴里咬着缕浅黄色头发姑娘那里去。这时,在他身后雪地上已无声地出现五瓣蹄印。

他看到它。既不在自己前边,也不在自己后边,只是在黑暗中某处。它身躯硕大,花白毛映照着雪亮光。

“狼啊,以国家边界名义饶吧!”他在这黑暗中说道。

狼在他身后站定,思索起来。

网络中

个奇怪杳无人烟地方。知道自己是迷路在这阴郁荒漠里徘徊;整个时间都是昏暗时不时找到自己踪迹:皮鞋印、丢失打火机、帽子、照相机,这给慰藉,让知道是沿着自己足迹走。冷不防地站到小溪旁,溪水里映照出灰蒙蒙天空。也看到自己面孔——感到出乎意料,因为那原是另副面孔。生都以为自己是另副模样。开始洗脸,并且惊骇地看到,水洗掉脸上肉,却点也不痛。脸溶化,仿佛是蜡做脸溶化在水中。最后恐惧地感觉到手指下方是光秃秃骨头。在这个瞬间,猛然悟出个令人心惊胆寒真相——已经死,再也不能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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