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具备卓越不凡运动天赋。他会打橄榄球、篮球和棒球,力量强大,动作优美,其实已经是镇上运动明星。
老二马库斯则更为内敛些。他刚满九岁,虽然平日也会无拘无束地玩耍,却已经显现哲学方面天赋和超凡脱俗性情。他成绩可以前年还名列前茅,后年便塌糊涂,全看他兴趣所在。他遗传母亲修长双手、细软红金色头发、消瘦脸颊和有时会流露悲伤好奇和欢乐眼睛,仿佛在说:真是傻里傻气场面。虽然他性格更为拘谨,但也很懂礼貌。他会迫不及待地完成父亲交代差事,但显然最受母亲宠爱。他名字就取自她敬爱父亲。母亲经常轻抚他头发,那头发像极她自己,只是剪去发卷。母亲还经常把他拉到身边亲吻番,他也会像其他男孩子那样挣脱开,但动作会更轻柔,让母亲知道自己不想伤害她感情。
最小两个男孩埃里克和埃米尔是对五岁双胞胎,像小牛犊样结实,肚子饿就大哭大闹,吃饱就眉开眼笑,天真单纯,门心思摆弄他们木棍手枪和用黏土、小树枝自制士兵,永远在奋勇厮杀,屋后密室地板就是战场。这支军队也包括菲德利斯童年玩具兵,以及用珍贵硬币买来几个现代玩具兵,基本上是家中可见唯玩具。戴尔芬曾很好奇男孩们都玩些什,伊娃告诉她,不管身边有什,他们都可以抓起来玩,或鼓捣成别东西。
“根木棍,可以变成把枪。们放肉托盘,他们拿去坐着滑下山坡。有时会玩球棒,有时玩球,总是让人意想不到。戴尔芬,干脆不去关心他们摆弄什。”
戴尔芬留心观察着,发现他们确总能发明些出人意料东西——用废旧弹簧、车轮、板条箱组装个让狗拉小马车;在树下搭起个堪称“死亡秋千”东西,会把他们从离路边很近树下荡起道弧线,甩到泥地上空,这样就很有可能被路过汽车撞到;还在河边用废旧木料做个木筏;还有车床做出剑、包装箱木料搭建碉堡、发射碎石子枪,将牛膀胱注满水后当炸弹。不过,无论在外面玩得有多热闹,他们进店后却都安静听话,在父亲身边时尤其如此。到杀猪宰羊日子,每个人都卖力干活。若是店里人手不够,就连最小两个小家伙也会上阵,负责掏鸡胗,洗去里面碎石砾。到定年纪,几个儿子都学会在不伤到手前提下使用刀具。菲德利斯决定把他们全都领进门,学习这门手艺。
说到这个行当。戴尔芬并不介意卖卖杂货,甚至可以切切猪头肉冻,但对屠宰实在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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