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记住,”他说,“记住再次回到你这儿。听见没有,你要记住!”
他第次用“你”称呼。说完他就走。想:“明天……”
事情果真发生。那天晚上还不知道第二天正巧是他生日。那几天自己直没有出门,所以没听人说起过。以往每年到这天他家门前总是车水马龙,宾客如云。这次也不例外。就在午宴结束之后,他走到大厅中央,手里捧着张纸——给上司正式呈文。而他上司当时就在场,所以他立即向所有在场人高声宣读呈文,其中详细描述犯罪全部事实。“把自己当做名歹徒开除出人群,因为犯大罪。甘愿忍受苦难!”呈文结尾部分这样写道。接着又股脑儿把保存十四年、自认为可以证明自己罪行全部证据拿出来摆到桌子上:为转移目标而偷走被害人几件金器,从死者脖子上摘下上面嵌有她未婚夫相片鸡心项链和十字架,还有本记事簿和两封信:封是未婚
书里读到这样内容简直可怕。把这本书硬塞到人家鼻子底下是很容易件事,这些书究竟是谁写?难道是人写吗?”
“是圣灵写。”说。
“您随便说说当然容易。”他又苦笑下,但几乎已经怀着怨恨。又拿起《圣经》,翻到另外地方,指给他看《希伯来书》第章三十节。他读:
“落在永生上帝手里,是可怕。”
他看完便气呼呼地把书扔在边,甚至浑身颤抖起来。
“这节真可怕。”他说,“没说,您真会挑选。”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好,再见吧。也许再也不会来……们将来在天堂里再见吧。这说来,‘落在永生上帝手里’已经十四年——瞧,这十四年居然是这过。明天就要请求这双手放……”
真想去拥抱他,吻他,可是不敢这样做——他脸抽搐得厉害,目光中充满痛苦。他出去。“主啊,他真要这样做!”立即跪在圣像前,含着眼泪替他向圣母,向救苦救难圣母祈祷。含着眼泪跪在那儿祈祷约摸半个小时。时间已近深夜,将近十二点。门突然开,只见他又回来。惊讶不已。
“您刚才到哪儿去?”问他。
“……”他说,“好像忘记什……好像把手帕……忘在这儿……也许什也没忘,不过您还是让坐会儿吧……”
他在椅子上坐下。站在他面前。“您也坐下。”他说。们坐两三分钟,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突然又苦笑下,这笑容永远忘不。接着他站起来,紧紧地拥抱,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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