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起,只是在差不多年以前,她和父亲还走过这条街。他们当然骑在马上,他骑着匹栗色高头大马,她骑着匹漂亮灰色驯马。他们走过宽阔街道时,人们纷纷让路。他们在城南部有栋房子,去时候,会受到八个或十个仆人欢迎。房子打扫净,地上铺着新鲜干草,所有壁炉都点着火。他们住在这里时候,阿莲娜每天都穿着漂亮衣服:细亚麻布、丝绸、柔软毛呢,全都染得五光十色,靴子和腰带都是小牛皮;胸针和手镯上面镶着珠宝。她始终有个任务,就是确保任何要见伯爵人定要受到欢迎;用肉和酒款待有钱人,用面包和啤酒招待穷点,对所有人都笑脸相迎,请到火边就座。她父亲恪守热情待客礼仪,但他本人并不善于做这些具体事——人们觉得他冷漠甚至专横,阿莲娜弥补他不足。
大家都尊重她父亲,最高层人物也来拜访他;主教、院长、郡守、宫廷大臣和贵族。她想不出如今这当中还有多少人认得出她,这个赤脚走在同条高街泥泞、肮脏之中她。这
时,那垂死人竟然停止嚎叫,试图站起来。他滚到边,用只臂肘撑起身子。理查大叫声,半像是惊恐尖叫,半像是战斗呼号,狠狠地把剑往下刺进那人裸露脖子。剑很沉重,剑刃很锋利,那个粗脖子下子就断大半。那人血如泉涌,头怪模怪样地歪向边,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阿莲娜和理查看着那尸体。热血在冬天冷空气中冒着白气,姐弟俩都被自己干事惊呆。阿莲娜忽然想从那里赶紧走开,她拔腿就跑,理查跟在后边。
她跑不动时才停下脚步,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抽泣。她慢慢地朝前走,不再顾忌理查是不是看到她在流泪,反正他看来也无动于衷。
她逐渐平静下来。木底鞋硌得她脚生疼。她停下来,把鞋脱下,她光着脚继续走,把木底鞋拿在手里。他们很快就要到温切斯特。
过会儿,理查说:“们真傻。”
“怎?”
“那个人。们白把他丢在那儿,要是把他靴子脱下拿来就好。”
阿莲娜站住脚,害怕地看着她弟弟。
他回视着她,轻声笑。“这没什错,是吧?”他说。
阿莲娜在夜幕降临时走进西门,上温切斯特高街,她又觉得有希望。在森林里时候,她曾经觉得她可能会被杀害,而且不会有人知道出什事,但如今她回到文明世界中。当然,这城里仍到处有窃贼和凶手,但他们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罪行而不受惩罚。城里有法律,违法人将处以流放、断肢或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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