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沾少量血或者泥,也都被大量拖鞋血足迹覆盖隐藏。”聂之轩说。
“那凶手怎知道这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程子墨接着问道。
“觉得这是比拼心理吧。”凌漠说,“凶手在暗处观察,他分析出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所以想这个办法来栽赃,而自己躲过法律惩罚。如果他分析认为三个人肯定会把财物上缴给派出所,他就要想出别方法来避罪。他之所以把手机卡拿掉,手机数据抹掉,就是防止财物上缴之后,民警可以迅速找到赵元家。因为凶手还需要时间返回去根据实际情况来伪装现场。”
“有道理。”程子墨看起来是被凌漠说服。
“现在们再来分析下凶手心理。
两双拖鞋,穿着双拖鞋,在现场行走。他从中心现场走到1号房间,翻乱1号房间之后,就换双拖鞋,再走到2号房间进行翻找。以此类推。他除在中心现场和院落走道里做出许许多多鞋印交叉以外,在房间里鞋印,就,bao露他行为。”
“萧朗说得对。”凌漠说,“最初产生怀疑,是因为聂哥说,五具尸体都只有浅表威逼伤,而且抵抗伤轻微。那既然少有抵抗,为什中心现场鞋印那复杂?这就让萌生研究足迹走向想法。真没想到,天大秘密,居然就藏在足迹里。”
“凶手何必这大费周章?”程子墨问。
“伪装。”凌漠说,“当们第二次回到这个词时候,就基本上接近真相。”
“伪装?”萧朗说,“这伪装,实在有些复杂啊。”
“先问个问题吧。”程子墨举举手,说,“假设是凶手伪装现场,可是凶手怎知道他抛甩财物恰好被三个人捡走?显然,三个嫌疑人捡就是赃物,而此时,凶手肯定已经完成作案过程,不然赃物哪儿来呢?”
“这就又要回到前面说割颈。”凌漠说,“凶手控制住人,割完颈就离开话,完全可以做到脚上不黏附任何血迹而离开。三双鞋子都沾满血迹,而且到处走动,是不是感觉有些多余呢?所以觉得割颈是为取血伪装。”
“你还是没有回答问题。”程子墨重复遍,“他怎知道会有三个人来捡走财物,难道他知道这三个人当天晚上会经过这里?即便是这样,也不能确保在这之前有人经过捡走啊。”
“不,凶手是先杀人,再取财物,然后丢弃到指定位置,并且守候在那里。”凌漠说,“等他看到有三个人捡走财物,才回来用三双拖鞋沾血,去踩脚印。”
“其实他真正翻找东西时候,鞋上是没有沾血?”程子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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