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觉醒来,看见正把茶蛋锅搬上车父亲,自己都不敢确定那个把裤腰带耍得虎虎生风男人是不是他。他头发已经掉得只剩下躺在头皮上软弱几缕,大部分还已经白。脸上长出很多斑点,皱纹让这些斑点看起来栩栩如生,好像刚刚睡过人床单。颧骨高出来,显得眼睛很大,可是没有神采,泥塘样污浊。茶蛋锅在他手里极其沉重,在他把它放在车上之后,他喘起来,然后推着车慢慢地走出去。过阵,他连报纸也看不,因为眼睛花,而又不舍得去配副花镜,只好放弃自己这个几乎是生爱好,开始和妈起看电视剧。
终于在家附近个广告公司谋得个文职工作。工作证上写着:初级文员(文秘助理)。看起来蛮有书卷气,其实每天工作只是接发传真。电话响起,拿起话筒,那边说:给刘总发个传真。说:好,给你信号。然后按下个方块按钮,等电话里传出“叮”声,放下电话,看着张纸或者几张纸像舌头样从传真机里吐出来。用订书器把纸订好,然后用铅笔在第张纸空白处写上:给刘总。再送到刘总办公室外面每天穿裙子秘书手里。这就是每天全部工作。最让人心烦不是每个月薪水是1300块,当时房价已经涨到平均4000块平,如果每天分钱不花,房子也直不再涨价,工作20年后能买下套80平方米房子;也不是这个工作完全不需要动脑筋,核心操作只需要个指头按下就可以完成,就算是个食指能动植物人也可以做,而是每天听到话只有句:给刘总发个传真。这让后来不断期待有人打错电话,无论他说他找是谁,都说就是,然后和他聊上会儿。可惜这个传真机号码只是个分机号,需要从总机转过来,所以从来没有人打错。
直没有女朋友,这多年晃就走过来,也没觉得生活缺什。安娜之后,好像有些不同,看见有女孩儿迎面走过来,会有看看她脱光衣服冲动。大学毕业之前,出去睡过几次,都是别院系女孩儿,在学校聊天室里认识,然后便忘记,根本无法在三天之后记起她们样子。上班之后,认识几个同事,大家点也不要好,发现他们不但瞧不起,暗地里也互相瞧不起,不过没办法,每天坐在个办公室里,定要认识,然后相熟,渐渐成为生活里张时常会浮现于脑海脸孔。大家开始起抽烟,然后起喝酒,最后便起去洗澡。第次找女孩儿特别瘦,怕使劲她就要散,结果她十分结实,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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