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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吃小鸡 > 大秦帝国 > 第十二章 三辕各辙

第十二章 三辕各辙(29 / 64)

“天意也!新笔出,文明兴,蒙恬大功也!”

直接在竹简刻字)、毛笔等等。也就是说,战国之前毛笔只是书写工具之,而且是贵胄名士才能使用。其时所谓毛笔,是在支竹管或木管末端外围扎束层狼毫,狼毫中空而末梢聚合,蘸墨写字,速度虽未必比其余笔快,却有三个显著好处:是可在较长时间内反复使用,二是写字轻松,三是字迹圆润美观;同时也有个缺陷:毛束中空,容易漏墨,常有墨渍玷污竹简、木板或羊皮纸,需要写字者分外小心。尽管如此,因三个好处,毛笔还是渐渐在战国之世多起来,然其形制却始终是管外缚毛,所以也始终没有成为人人乐于使用文具。

荀子手中这支毛笔却是奇特:丛细亮雪白毛支可可卡在末端竹管之中,毛无中空,却是结结实实丛,手指触去,毛尖竟有柔韧弹性!显然,这丛白毛比管外缚毛那种毛笔用毛多几倍。

“丛毛如此厚实,吸墨何其多也!”

“吸墨多,写字多,终归节俭。”蒙恬立即接得句。

“好,试试手。”荀子拿过大张甚为珍贵羊皮纸铺开。蒙恬便将新笔浸泡在清水盂中,并在新砚中开始磨墨。待墨堪堪成汁,蒙恬便从清水中拿出毛笔轻轻甩干,双手捧给荀子。荀子接笔入砚,便见砚中墨汁倏忽消失大半,大笔也立见膨胀起来,不禁便是声惊叹:“毛笔乎!墨龙乎!”蒙恬乐得大笑:“老师但写,方见墨龙之威也!”荀子提笔,竟觉大笔沉甸甸下坠,不禁手指紧腕力聚,股心力奋然生出,饱蘸浓墨大笔在羊皮纸上重重落下,大力挥划,片刻间便有三行大巍巍然如重峦叠嶂耸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万岁!老师写得秦篆也!”蒙恬顿时欢呼雀跃。

荀子淡淡笑道:“秦篆笔画多,看你这墨龙写得几个字,叫甚?”说罢将已经瘦瘪但依旧整顺有形毛笔凑到眼前大是感慨,“此物神异也!不漏墨,力道实,粗细浓淡由人,还可蓄墨续写,当真天工造物!何方神工所制?老夫当亲自面谢!”

“老师,”蒙恬顿时红脸,“这是弟子做得。”

“你?你能工事?”荀子惊讶得老眼都直

“老师明察。”蒙恬拱手道,“弟子尝好器物,曾将秦筝由九弦增至十二弦,音色颇见丰雅沉雄。弟子离开鲁仲连前辈,北上来寻兰陵,路经故吴越国之震泽西南山地,猎羊野炊;见此地野山羊腋下之毛柔韧劲直,忽发奇想,采得许多羊毫细细挑选,又削得青竹几支,便做成小两管毛笔。大管呈给老师,小管想呈给大父,免他责骂逃外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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