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因此,那指印是在夜里印出。”
“但是这是怎印上去呢?”
“很容易,那晚他们把分成小包字据用火漆封起来时候,约纳斯·奥德克让麦克法伦在其中个封套上热火漆上用大拇指按下来粘牢它,那年轻人很自然地尽快那样做,相信恐怕连他自己也给忘,很可能这事是碰巧发生,奥德克自己当时并没想要利用这点。后来在密室里,他在思考这案子时候,忽然想到可以利用这指印来造出个可以证明麦克法伦有罪凭证。他只需从那个大漆印上取下指模,用针刺出足够血涂在上面。在夜里自己或让女管家打印在墙上就好。这是世上最简易事,如果将他秘密文件检查下,也就是两个带入秘室文件,你定可以找到那有指印火漆印。可以打赌。”
“妙极!”雷斯垂德赞叹道,“实在妙极,听你这样说,切都真相大白。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这个大骗局目又是什呢?”
感到简直太有趣,这位态度轻慢警探怎忽然变得像小学生问老师问题样。
福尔摩斯胸有成竹地说:“解释这个问题实在很容易。那个在楼下等候绅士是位狡猾、狠毒、记仇人,你明白麦克法伦母亲曾拒绝过他求婚吗?你不知道?早对你说过你应当先去布莱克斯希斯,再去诺伍德。到后来,这种情感上伤害在他邪恶狡诈心中生成怨恨,他生致力于报复,但没有找到机会,最近两年,情况变得不利于他——大概是暗中进行投机失败,他发觉自己处境不妙,决定要骗取他大额支票,想这个人就是他本人,只是用另个名字而已。还没追究过这些支票,但相信它们已全用那个名字存在外地小镇银行中,奥德克去那里进行种双面人生活,他谋算着以后更名改姓,取出这笔钱,接着去另外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嗯,绝对有可能。”
“在他认为,如果他可以做出这样个假象,就是他被旧日情人独子谋杀,他就可以销声匿迹,同时又对旧情人进行报复,这个毒辣计划真是杰作,他如个大师般实现它。那张遗嘱是为造成个显著犯罪动机,要麦克法伦偷偷来见他而不告诉父母,故意藏起手杖,卧室外血迹,木料场中尸影和钮扣——这切都令人惊服。他布下天罗地网,仍很牢固,但他缺少艺术家所具备那种适可而止天赋,他画蛇添足,想把已套在这不幸青年脖上绳索拉得更紧些。最后他毁切,下楼去吧,雷斯垂德,还要问他几个问题。”
那个恶棍坐在自己起居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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