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谦点点头:“是,如果签十年话,每月最高提成有20万,如果签三年话,每月最高提成10万。签时间越长,提成越高。”
孟畅沉默片刻,然后果断拿过签字笔,签上名字之后在年份栏填上十年。
十年就十年,当然是要拿高提成!
孟畅很清楚,如果签三年,结果事后发现自己完
孟畅觉得这事对裴总根本没好处,除非……孟畅每次宣传方案效果都爆炸,那样话,孟畅就只能拿3000块底薪,这辈子怕是都还不完债务,工作做得越好,他自己就越难受。
但孟畅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
很多巨头公司每年要花几百亿在营销上面,广告营销部门负责人全都是高薪聘请,就是因为这是个技术活。做好不容易,但做不好人可是抓大把。
甚至对于孟畅来说,这样工作会更加轻松。他都不需要绞尽脑汁地想各种营销方案,随便糊弄糊弄不就能拿高提成?
虽然本能觉得情况有点不对劲,但孟畅反反复复地把这份协议看很多遍,也没想出来到底哪有问题。
打算解释,也不需要解释,反正只要表现得足够自信,孟畅自己总会脑补出个合理理由。
他从旁边拿过份协议:“这是详细规则,你可以慢慢看。时间栏你自己填,三年、五年、十年……协议签时间越长,提成越多。”
孟畅时之间陷入沉默,他拿过协议反复地、逐字逐句地查看,总感觉这背后蕴藏着非常巨大危机。
裴总该不会是想要算计自己吧?
第六感觉告诉他里面有坑,但思前想后也想不通坑到底在哪。
孟畅也是老油条,财务、法律方面知识都不缺,他能看出来这份合同本身是没坑,甚至让他觉得有点不真实。
唯有所限制是,孟畅不能胡搞,比如广告里直接辱骂消费者、搞地域或者性别歧视、有违反广告法行为等等是绝对不行,会有人负责监督。
但对于孟畅来说,这个条款还是挺合理,算是为防止自己钻空子保护性条款,可以理解。
想想自己身上背负几百万债务,孟畅说道:“好,签。”
“时间……最长是十年?”
如果是宣传效果越好、给钱越多话,这就很好理解。孟畅对自己很有自信,营销和宣传这方面肯定是安排得明明白白,拿个高提成十拿九稳。
但裴总给出条件是:花钱越多、热度越低,提成就越高。
通俗点说,就是尽可能地多花钱,但宣传效果越差越好。
这样做对腾达到底有什好处呢?嫌自己宣传经费太多?花不完很发愁?
没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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