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还专门为此下过道手令: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特别提到要选用精通法律人来掌管刑法,可见当时所制定法律条文已经繁多,不是轻易就能熟练掌握。曹操为此专门在丞相府设置主管刑法机构理曹,对刑法工作加强管理。丞相仓曹属高柔长期从事刑法工作,深明法理,执法公正,狱中没有积压案件,被曹操任命为理曹掾。其令云:
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汉祖除秦苛法,萧何定律。掾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勉恤之哉!
高柔,字文惠,陈留圉人,高幹堂弟。开始追随高幹,后自动投归曹操。曹操开始并不信任他,想在工作中挑他毛病将其处死,于是让他去做刺*令史。谁知高柔把本职工作干得非常出色,不仅执法平允,而且工作勤恳,毫不懈怠。次曹操在夜间悄悄外出,想观察下下属情况。来到高柔住处,只见高柔怀抱文书案卷,因过分疲劳,睡过去。曹操见,十分心疼,于是将自己穿着皮衣慢慢脱下来给高柔盖上,并将高柔任为丞相仓曹属。由于理曹重要,于是又让高柔去做理曹掾。曹操认为,平定乱世政治措施,应把刑罚放在首位,因此舜曾流放四凶(传说舜曾把鲧、共工、兜、三苗分别流放或处死),由皋陶管理刑狱;汉高祖刘邦废除秦朝苛法,命萧何制定法律。高柔清明公正,明于法理,但曹操还是希望他勉力体察,以把工作搞得好上加好。汉末以来,法令弛坏,无所依循,曹操重振法度,严明法令,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
曹操对部下实行严刑峻法,对任何人都不例外。甚至连他自己犯法,也要作点自惩表示。次,曹操率军经过片麦田,特地下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
命令下达后,骑兵都下马,面拉紧马缰绳,面用手扶着小麦慢慢通过。没想到曹操自己坐骑却突然受惊,窜进麦田,践踏小麦。曹操立即把主簿请来,问自己该当何罪,主簿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对答。曹操听,却十分严肃地说:“自己制定法令却又自己去违犯,这怎能够统率部下?不过是军主帅,不能去z.sha,就让自己处罚下自己吧!”
说完举起宝剑,将自己绺头发割下来掷在地上,权且算是割头颅。这虽然有些玩弄权术意味,但其用意还在于维护法令严肃性。自春秋以来,历代统治者无不强调“法不加于尊”、“刑不上大夫”,公开宣扬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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