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4章(4 / 6)

“你都快七岁,居然不会用筷子吗?”封琛问。

颜布布无辜地看着他:“会啊,现在就在用。”

说完后用筷子戳起块肉,颤巍巍地送到嘴边。只是眼看就要咬着,那块肉又倏地滑到筷子底。

以前在家里时,封琛不止次见过颜布布吃饭,都是端着他那个黄色专属小碗,握着黄色小勺,坐在前院葡萄架下,勺接勺地往嘴里喂。

会儿再看见时,那满满碗饭就已经到碗底。

现在大家都去排队领饭盒打饭,他便让颜布布等着,自己去打两盒饭回来。

颜布布闻闻:“这肉肉好香啊……”迫不及待地俯下头在饭盒里咬口肉,眼睛都亮,“好好吃!”

封琛也夹筷子肉喂进嘴里,慢慢地嚼。

他觉得这应该是那种变异种兔子肉,肉质比青噬鲨要嫩些,膻味重,能吃,却也绝对说不上好吃。

像这种没经过什烹饪手法,只加点基本调味品在水里煮熟肉,可能只有颜布布才会吃得这香。

回地下安置点吗?哦哦哦耶……”

封琛摇头:“不回那儿。”

“那是回船上?”

封琛心情很好地微笑解释:“是要回船上,但们不是要长期住在上面,而是们是要乘船去个遥远地方。”

颜布布想起刚才听到只言片语,惊喜地问道:“是去中心城?”

后来在地下安置点以及蜂巢船上,他也全是使小勺,确没用过筷子。

“这样,食指搭上来,对,这根手指放下去……”封琛干脆教他怎用筷子。

“嗯,知道。”

片刻后,颜布布满头汗

以前还有人不敢吃青噬鲨肉,坚持只吃大豆,但到现在这种时候,也没人再去在意这些。大厨更是连试吃过程都省略,管他什变异种,只要看上去能吃,那就立即做出来吃。

“太好吃……”颜布布又埋头在饭盒里啃口肉,还在含混地衷心称赞。

封琛用自己筷子敲敲他手里筷子:“别直接啃,用筷子啊。”

“哦。”

颜布布像是握勺子般握住筷子,笨拙地去戳那块肉。

“对,去中心城。”

“哇,中心城啊!中心城啊!”

颜布布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海云城,听说要乘船去往中心城,去往那个只在电视里见过大城市,顿时激动不已,再次跳起来蹦跳欢呼。

就算所有人都在忘形庆祝,大厨们也牢记自己职责,在东边洞口空地上开始做晚饭,没过多久,大豆煮熟味道和着某种肉香便弥漫开来。

因为考虑到撤退匆忙,大家都没有带上饭盒,封琛他们下午去物资点时,便取很多次性碗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危险的维纳斯

东野圭吾
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一起失踪事件,动物医生手岛伯朗卷入一场正在进行的犯罪事件。没有任何线索,甚至连同伴也不能信任。那个隐藏在家人中的凶手到底是谁?“维纳斯”不是某个人,而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令人疯狂的东西。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诠释了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复杂的情节,反转再反转,但反转的是故事,还是人心?

名侦探的守则

东野圭吾
《名侦探的守则》以幽默讽刺的口吻解构本格推理小说创作模式,将历来耳熟能详的诡计与做案手法彻底颠覆。
曲昀潜入顶尖病毒学家凌默的大脑中,试图唤醒因为意外进入深度昏迷的凌默。然后曲昀苦逼地发现,无论是凌默人生的哪一个阶段,自己永远是个需要抱紧学神大腿的小学渣。他明明辣么不起眼,凌默却总也不肯放过他。说好的营救计划呢?曲昀咋感觉有危险的是自己呢?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份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

风雪追击

东野圭吾
以暴风雪中的滑雪场为背景,讲述一个突然被指认为杀人凶手的男孩,为了洗清嫌疑而进行自救的故事。作者将缜密的故事逻辑与快节奏的滑板运动结合起来,带来一种奇特的、充满紧张感的阅读体验。没有血腥暴力,却让人陷入人性的思考,直戳人心:如果有一天,毫无征兆地被指控为凶手,你该怎么办?

名侦探的诅咒

东野圭吾
陌生而单纯的小城里,密室杀人、凶手消失谜团四起,引起恐慌。奇妙的是,这个世界不存在“本格推理”。这个世界里的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杀人诡计或其它犯罪手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本格推理、各类诡计?还有谁进入了这个世界,进行这一连串的犯罪?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