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01(2 / 5)

样。那个男人在街对面人行道上,装模作样地在等什人或是什东西。这是两个小时内第三次。他跟踪她。现在,她非常确定。为什?这是她脑袋里第个冒出来问题,好像所有女孩都可能被男人尾随,就她不行似;好像她真没有感受到他们无所不在目光似。公交上、大街上、商店里,阿历克斯吸引所有年龄层男人,这是三十岁优势。然而,她还是感到惊讶。“比好看。”阿历克斯总是缺乏自信,总是满脑子充斥着怀疑。打小就这样。她口吃毛病直到青春期才好转。即便是今天,她手足无措时还是会口吃。

她不认识这个男人,他这样个身材,是应该给她留下深刻印象,不,她之前从没见过他。个五十岁男人跟踪个三十岁姑娘……并不是她小题大做,她只是感到震惊,就是这样。

阿历克斯低下目光,看向别式样,假装在犹豫,然后穿过商场,站定在个可以观察对街人行道角落里。那个男人应该是个运动健将,是那种结实魁梧男人,这点从他紧裹身体衣服就可以看出来。她抚摸着顶淡得几乎发白金发,试图回忆第次意识到他存在时场景。是在地铁上。她看到他站在车厢末端。他们目光交会,她看到他对她微笑,看得出他努力想让这个微笑看上去迷人而真诚。在这张脸上,她所不喜欢,是那目光中仿佛藏匿着什打定主意。但最重要是,那张脸上几乎看不见嘴唇。她本能地感到不信任,仿佛所有看不清嘴唇人都藏着什不可告人秘密,都怀着什居心叵测恶意。还有他隆起额头。可惜,她没来得及看他眼睛。在她看来,眼睛是不会骗人,她总是这样通过目光来看清个人。很显然,那时候,在地铁上,对于这样个家伙,她并不想多浪费时间。她没有表现得太明显,只是调转方向,背对着他,在包里摸索阵,掏出MP3。她放上首歌——《没有人要孩子》,忽然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前天晚上,或者大前天晚上,就在她家楼下。画面有点儿模糊,她不是很确定。必须重新回顾,才能唤醒模糊记忆,但她不想怂恿自己冒这个险。确定是,在地铁相遇之后,她又次见到他,那是半个小时之后,她从斯特拉斯堡大街步行回来时。她刚刚改变主意,她想再看看那顶棕色假发,中长发,带发绺,她突然转头,于是看见他,有点儿距离,在人行道上,他突然停下,假装在看个女装橱窗。他再怎假装全神贯注也无济于事……

阿历克斯放回那顶假发。毫无理由地,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杀破狼

priest
杀破狼小说是一部古风纯爱(耽美)文,讲述了大梁安定候顾昀与他从边陲小城带回的皇子长庚的故事。
丁蜜与陆时勉是青梅竹马,高三同班乃至同桌,她为考去北京追随陆时勉而努力学习,高考超常发挥,却因高考志愿被母亲更改而错失北京大学,导致丁蜜陷入沉重打击与轻度抑郁中。丁蜜与母亲及重组家庭关系破裂,离家出走,陆时勉强势地把人接回自家公寓,在他的陪伴和悉心照顾下,丁蜜接受现实,去了南方一所大学,渐渐走出伤痛,两人感情也渐渐稳定,却在大二那年发现当年高考案另有隐情,跟陆时勉分手。五年后再遇,她成为一名配音演
秦弈曾认为,修仙的人首要淡泊宁静,无欲无求,耐得住性子,经得住诱惑。可最终发现,仙首先有个人字旁。仙路苦寒,你我相拥取暖。

临渊行

宅猪
苏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天门镇,只有自己是人。他更没有想到天门镇外,方圆百里,是鼎鼎有名的无人区。少年睁开眼睛时,想象中的世界崩塌了,妖魔鬼怪横行的现实呈现在他的面前。临渊行。黑夜中临深渊而行,须得打起精神,如履薄冰!

魔临

纯洁滴小龙
这个世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终有一日,魔王会降临于这个世界,魔王的麾下,有七尊恐怖的魔头,他们,将带给这个世界绝望的黑暗。

春日喜鹊

孟五月
【大叔与少女/年龄差15】沈家小少爷的白月光死了,别人都传是暂住在沈家的那位江鹊求爱不得干的。沈少爷发了疯般想要报复江鹊,被围逼绝望逃到半山腰时,江鹊意外撞见了沈少爷的三叔沈清徽。当时她身上裙子被雨水浇透,狼狈的像女鬼。沈清徽正与好友在半山赛车,她撞上来时,他只扫了一眼,神色清冷。好友调笑,“这不是住在你家的那个小可怜?”不经意地刹那,他看清她的脸。而后从车内下来,撑一把黑色的伞,为她遮挡风雨。“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