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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4 / 15)

,林冲也把陆虞候和富安都杀。事到如此,除断,林冲其实只剩下上梁山这条道可以走。如果是来写,会在林冲酣畅淋漓地杀陆虞候、富安、差拨之后,立马描写林冲行走动态,立马安排林冲去寻找g,m队伍。这样写是很好,这样写小说会更紧凑,小说气韵也会更加生动。但是,施耐庵没这写,他是这——(林冲)将尖刀插,将三个人头发结做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白布衫,系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被与葫芦都丢不要,提枪,便出庙门东头去。这段写得好极,动感十足,豪气冲天,却又不失冷静,是林冲特有、令人窒息冷静。这段文字好就好在对林冲步行动态具体交代:提枪,便出庙门东去。想说,这句话很容易被眼睛滑落过去,个不会人是体会不到这句话妙处

林冲为什要向东走?道理很简单,草料场在城东。如果向西走,等于进城,等于自投罗网。这句话反过来告诉件事,林冲这个人太“可怕”,简直就是变态,太变态。虽然处在激情之中,连杀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内心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先用仇人脑袋做祭品,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冷酒。“可怕”吧?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人会怎“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这样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林冲向东走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地步,作者会很舒服

在这里,林冲这个人物形象就是靠“东”这个词支撑起来。所谓“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这四点在这个“东”字上全都有所体现。们常说文学是有分类种叫纯文学,种叫通俗文学。这里差异固然可以通过题材去区分,但是,最大区分还是小说语言。《水浒》是部打打杀杀小说,但是,它不是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它是真正文学。只有文学语言才能带来文学小说。那种门心思只顾编制小说情节小说,都不能抵达文学高度。没有语言上修养、训练和天分,哪怕你把“纯文学作家”这五个字刻在你脑门上,那也是白搭。

小说语言第需要是准确。美学常识告诉们,准确是美,它可以唤起审美。关于审美,们都听说过这样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句话是对,也是错。如果说这句话个卖萝卜青菜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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