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睡意从他脸上消失。他拉伸几下身体,打几个哈欠,看着孩子们用书带绑好书,拎起装着午饭猪油桶,那是戴尔芬前天下午准备好,里面有个凉土豆、片肉、个苹果或根胡萝卜。有时她会炸些很大甜甜圈或做个厚厚姜饼。他们裹上外套,窜出门。他们出门时,菲德利斯正在喝第二杯
,又往另只盛着水锅里倒进些燕麦片,关上火,这样就不会溢出来。他两只眼皮直在打架。他又往咖啡壶里倒些水,放进去把磨好咖啡粉和几只蛋壳[1],蛋壳被他专门存放在只碗里。然后他坐在桌边,用双手支着脑袋,睡着。直到埃米尔走进厨房才把他吵醒,他脚上只穿着只靴子。
“你那只靴子呢?”
“定是昨天晚上被沙茨藏起来。”
这是那只狗惹人恼火坏习惯之。
“找回来。”菲德利斯发出指令,站起身查看炉灶。下个进来是马库斯,说自己穿夹克时,把袖子扯掉半。这怎可能呢?菲德利斯检查下那件夹克,确实不可能。“你昨天打架?”马库斯垂下头,不敢直视他眼睛。菲德利斯把夹克扔给他:“罚你今天晚上干活,说谎人辈子都要比诚实人辛苦两倍。”菲德利斯十分肯定,根据自己人生经验来看,这话并不属实,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像真理样可信。他把马库斯推进卫生间:“快去洗漱。”
下个是弗朗兹,没出什乱子,不过他对于装扮自己外表总报以极大热情,任何人都不能打乱他节奏。“找到埃米尔靴子。”他说,显然想把小弟弟揍顿,但他毕竟是个大人,还要顾及下面子,不跟他般见识,所以只是挠挠他头发。
“吃饭。”
菲德利斯将煮燕麦平底锅、碗、红糖、牛奶和他宝贝咖啡端到桌上。这时轮到埃里克上场,他穿着睡衣,睡眼惺忪地晃悠进厨房。“大家都去哪儿?”他刚才悄悄爬进浴缸又睡觉,没被任何人发现。
“回来,把衣服穿上!”
当然,他不知道衣服在哪里,也不知道任何东西在哪里。菲德利斯感觉心里有股怒火蹿起来,但同情心也油然而生。他也和他样,渴望多睡会儿。如果他们俩能再爬回床上,裹着毯子缩成团,呼呼大睡,鼾声如雷,直到伊娃来晃动床头板,像哼歌样动听地叫着“懒虫”,把他们唤醒,给他们准备好早餐,那该有多好。昨晚脱下衣服还揉成团,隐隐有些酸臭,但他还是让埃里克都穿到身上,而且他靴子没有失踪。等他再次回到厨房,咖啡劲儿上来,唤醒他脑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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