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使高兴极。船长现在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海;他让儿子当船长,而儿子也已近中年,仍旧做巴西生意。那老人家已经不认得;说实在话,也样认不出他。但不久就记起他面貌。当告诉他是谁之后,他也记起面貌。
老友重逢,交谈之际,言词热切。不用说,接着就询问种植园和合股人情况。老人家告诉,他已有九年没有去巴西。但他可以向保证,当他离开那里时候,合股人还在人世。曾委托他和另外两位代理人照管产业。尽管那两位代理人已经过世,但他相信,关于那种植园收益,还是不难收到份种植园这几十年来发展详细报告。因为,当时人们以为出事淹死之后,几位产权代理人就把在种植园股份内应得收入,报告给税务官。税务官怕永远也回不来接受这笔财产,就作如下处理:收入三分之划归国王,三分之二拨给圣奥古斯丁修道院,作为救济灾民以及在印第安人中传播天主教之用。
但如果回来,或有人申请继承遗产,财产就能还给,不过已经分配给慈善事业历年收入,是不能发还。
但他向保证,z.府征收土地税*员和修道院司事,直在监督着合股人,叫他把每年收入交出份可靠账目,并把应得部分上缴。
问他是否知道种植园发展情况?又问他,在他看来,是否还值得经营下去?如果去巴西,要把应得部分收回来,是否会有什困难?
他对说,种植园发展具体情况,他实在也不清楚。可是他知道,那合股人尽管只享有种植园半收入,但已成当地巨富。他又告诉,现在回忆起来,他曾听说,仅仅z.府收到所应得三分之,每年就达二百葡萄牙金币以上;这部分钱好像拨给另个修道院或什宗教机构去。要收回这笔财产,应该是不成问题,因为合股人还活着,可以证明股权,而且,名字也在巴西登记在册。他又告诉,那两位代理人财产继承人,都是很公正诚实人,而且都很富有。他相信,不仅可以获得他们帮助,领到财产,而且,还可以从他们那里拿到大笔属于现款。那是在他们父亲保管期间每年收入。
据他记忆,把收入部分缴公,还只是十二年以前事。
听他话,心里感到有些烦恼和不安。问那老船长,既然立遗嘱,指定他,这位葡萄牙籍船长,作为财产全权继承人,那两位代理人怎能这样处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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