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不过不是由于‘环境所迫’吧?”拉祖米欣甚至有点儿惊恐地问。
“不,不,完全不是这个原因,”波尔菲里回答。“问题在于,在他那篇论文里,不知为什,所有
人都被分成
‘平凡
’和‘不平凡
’两类。平凡
人必须听话,没有犯法
权利,因为,您要知道,他们是平凡
人。不平凡
人却有权犯各式各样
罪,有权任意违法,为非作歹,而这只是因为,他们是不平凡
人。如果
没误解
话,您
意思好像就是这样吧?”
“怎能这样呢?这决不可能!”拉祖米欣困惑不解地含糊不清地说。
拉斯科利尼科夫又冷笑声。他
下子就明白
,这是怎
回事,他们想促使他做什
;他记得自己
文章。他决定接受挑战。
“文章里不完全是这样讲
。”他简单而谦逊地说。
“不过,说实在,您几乎是忠实地叙述
论点,也可以说,甚至完全忠实……(他似乎乐于承认,完全忠实。)唯
区别只在于,
根本没有像您所说
那样,坚持说,不平凡
人
定、而且必须经常胡作非为,无恶不作。
甚至认为,报刊上根本就不会发表这样
文章。
只不过暗示,‘不平凡
’人有权……也就是说,并不是官方给予
正式权利,而是自己有权允许自己越过自己
良心这道障碍……越过其他障碍,而且这仅仅是在为
让他
思想(有时也许是可以拯救全人类
思想)得以实现,必须这
做
情况之下。您说,
文章说得不清楚;
愿意尽可能给您解释清楚。
认为,您好像希望
这样做,也许
并没猜错吧;那
请您听着。照
看,如果由于某些错综复杂
原因,开普勒①和牛顿
发现无论如何也不能为世人所知,除非牺牲
个、十个、百个、甚至更多妨碍或阻碍这
发现
人
生命,那
为
让全人类都能知道自己
发现,牛顿就有权,甚至必须……消灭这十个或
百个人。不过,绝不应由此得出结论,认为牛顿有权任意杀人,或者每天在市场上偷窃。
记得,
还在自己
文章里对此加以发挥,说所有……嗯,例如,即使是那些立法者和人类社会
创始人,从远古时代
,到后来
莱喀古士②、梭伦③穆罕默德④、拿破仑等等,无
例外,都是罪人;单单由于这
点,他们就都是罪人,因为他们都制订
新法律,从而破坏
社会公认、神圣不可侵犯
、由祖先传下来
古代法律,而且,当然啦,如果流血(有时是为维护古代法律英勇献身而流
完全无辜
血)能帮助他们达到自己
目
,他们决不会在鲜血前止步。甚至令人奇怪
是,绝大部分这些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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