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摇头。“不,马洛先生。他不是因为那个原因崩溃。罗杰不知道自己害死她。他完全失去知觉。他知道有些事情不对劲,想让它浮出意识表层,但却办不到。他震惊过度,使那件事记忆完全毁掉。以后也许会再想起来,也许在生命最后刻他确实想起来。不过先前没有。先前没有。”
斯潘塞几乎咆哮道:“不会有那种事,艾琳。”
“哦,有。”说,“知道两个知名例子。其中之是有个神志不清酒鬼杀死名在酒吧搭上女人。他是用她脖子上围巾勒死她——围巾本来用个时髦挂钩套着。她跟他回家,后来发生什事没人知道,只知道她死,警方抓到他时候,他自己领带上别着那个时髦挂钩,他完全想不起挂钩是哪里来。”
“永远想不起来?”斯潘塞说,“还是只是当时不记得?”
“他从来没承认过。他已经没办法活着接受询问。他们用毒气处死他。另个案子是头部受伤。他跟个有钱性变态住在起,就是那种收集初版书、煮花哨食品、墙板后暗藏昂贵秘密图书室家伙。他们俩吵架——满屋子扭打,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屋里很乱,有钱家伙最后落败。凶手被捕时候身上有几十处淤
知道。琳达·洛林也知道她自己也是荡妇,但没那过分。他们都是丘之貉。你问为什不离开罗杰,回到保罗怀抱。既然他曾在她怀抱中,而罗杰也曾投入同个怀抱,还要他吗?不,谢。需要更能鼓舞人东西。罗杰可以原谅。他酗酒,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他为自己作品担忧,恨自己只是卖文谋利文学匠人。他衰弱,不妥协,饱受挫折,可以理解。他只是个丈夫。保罗要更重要,要就无可取。结他无可取。”
灌大口酒。斯潘塞那杯已经喝完。他正在搔长沙发布,完全忘眼大堆黄纸,已故作家未完成小说。
“换,不会说他无可取。”说。
她抬起眼睛,茫茫然地看着,又把眼皮垂下。
“比无可取更糟糕。”她说话口气含有新讽刺意味,“他明知道她是什货色,还娶她。然后又为自己早知道卑劣行径杀她。到头来更是逃走又自殺。”
“他没有杀她,”说,“你明明知道。”
她平平稳稳地直起身子,呆呆地瞪着。斯潘塞发出某种声音。
“罗杰害死她,”说,“你也知道。”
“他告诉你?”她静静地问。
“用不着明说。他给两次暗示。到时候他会告诉或某个人。不说出来他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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