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曾国藩全集·日记》2,岳麓书社,2011年,第228页。
(5)《曾国藩全集·日记》2,岳麓书社,2011年,第227页。
(6)《曾国藩全集·奏稿》3,岳麓书社,2011年,第251页。
(7)杨剑利:《同治王朝》,中国青年出版
个集团积怨甚深,二是如果何桂清复出,与祁氏联为体,又将成为他强有力对手。因此他定要斩草除根,置何桂清于死地。
曾国藩回奏很有特点。向不大肯说题外之话他,复奏措辞,如老吏断狱,犀利无比。首先他说,这道公禀是出于当时实情抑或事后伪造,调查起来很复杂,也根本没有必要查究,因为任何个解大清政治规则人都知道,督抚权力巨大,可以主掌下属生荣辱,因此既能使下属曲意逢迎在先,又可以使他们隐瞒粉饰于后。
接着,曾国藩又说,他掌握有何桂清造假前科。咸丰十年(1860)七月,嘉兴大营将弁数十人联名上帖请求挽留何桂清在江苏,暂时不要解往京师,求曾国藩代为转奏。曾国藩通过调查发现,此事只不过是军中几个人所为,因此没有为他转奏。所以薛焕等四人禀牍不足为证:
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十年七月,嘉兴大营将弁联名数十,具呈请留何桂清在苏,暂不解京,求臣转奏。由王有龄移咨到臣。臣暗加察访,不过通知军中数人,并非合营皆知,是以未及代奏,而王有龄已两次具奏。观营员请留之呈,则司道请移之禀,盖可类推,毋庸深究。
接着他又说出段非常关键话:“疆吏以城守为大节,不宜以僚属之言为进止;大臣以心迹定罪状,不必以公禀之有无为权衡。”(38)
也就是说,因为封疆大吏要死守城池,这不光是朝廷要求,更是个读书人大节,本不容有丝毫含糊。高级大臣,为逃亡忍心害理,枪杀百姓,就凭这条就足以处死,不必追究有没有这个公禀。
曾国藩这道复奏,高屋建瓴,理直气壮,无法反驳,因此要何命。何桂清不久即被弃市。曾国藩集团终于痛痛快快出口气。
(1)《曾国藩全集·日记》1,岳麓书社,2011年,第485页。
(2)胡林翼撰,胡渐逵、胡遂、邓立勋校点:《胡林翼集》2,岳麓书社,2008年,第521页。
(3)胡林翼撰,胡渐逵、胡遂、邓立勋校点:《胡林翼集》2,岳麓书社,2008年,第866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