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林格说除老师,您是见过最会弹木吉他人。
大叔说您太过奖。
塞林格问:“能和您合奏首吗?他们都说贝斯弹得还不错。”他回头,冲眨下眼。
立刻说是,他在伯克利学过低音吉他,还被当地爵士乐队邀请演奏过!心说岂止是不错,简直厉害翻!
问大叔时,塞林格全程都是单膝蹲在地上,竟然还会挤眼色,看着像他刚出道时略青涩模样,满身桀骜不驯,却也会在遇到爵士乐教父级人物时,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对方,半天都不眨。
有人,无论高低富贵,种族宗教,都被巨大共情连在起。
女士老公在前面叫她,她从手提袋里掏出钱放进大叔身前帽子里,匆匆离去。
有个男生同她擦肩而过,男生背上背着吉他,等细看发现那原来是低音吉他。男生看上去十七八岁,应该还是高中生,他跑去大叔身边,从大叔身后拎出张折叠椅打开坐下,笑嘻嘻地说着什。
仔细听,他说是:“哇,欧吉桑,今天干得不错嘛,没有还能赚这多呀!”
其实帽子里只有方才那位女士放进张钞票,男孩偷偷从自己兜里掏出碎零钱,放进帽子里,才知道大叔是看不见。
男生英文显然不太好,直用日文追问着是要合奏意思吗,没人回答他,他只好无助地看向,确定真是要合奏以后激动地转向大叔:“大叔你信,他贝斯真弹得超级棒!”
大叔笑着点头,抱着吉他站起来,微微鞠躬,说:“请
有木贝斯伴奏,大叔唱首《Loveofmylife》,这首歌大部分伴奏是钢琴,大叔很熟练地将钢琴换到那把吉他上,男生贝斯弹得还不是很好,大多数时候还是只能走根音,但他低着头,弹得很认真,没有注意到走过去塞林格。
能驾驭这首歌男性歌手不太多,但是大叔竟然能唱这高,却依然不失动情。在这条人烟稀少、冷清安静老街,突然很惋惜为什没有人听他唱,如果他们能停下来听听这个人唱歌,会觉得这天都变得美好起来,在漫长庸碌时间长河里有意义。
地上那只宽檐帽很旧,边缘都磨开,放在地上都有点塌,把钱放进去时,偷偷把帽子撑撑,它稍微立起来点儿,像大雨后蔫蔫野草又被阳光唤醒,仿佛能依稀看见它和它主人风华正茂时样子。
男生抬头说谢谢,这抬头,那句“阿里亚多”登时卡住,大叔问怎,男生结结巴巴,塞林格朝他摇摇头,蹲下用英文问大叔:“您弹吉他多少年?”
大叔说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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