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3 / 4)

石头哥愤愤地道:“歌词不能这改,太浪,像什话……”

季诗不赞同:“觉得很好,爱就是要这轰轰烈烈!”

阿岚从来是无条件站季诗那边,所以季诗不管有理无理都能先获得两票,而这次队长李想站在石头哥那边。二比二。

塞林格从石头哥手里接过歌词,扫两眼,皱眉道:“什身体灵魂……不能这改,小孩子听不好,用这份吧。”

季诗双手捧着歌词不可置信:“这哪里不适合小孩子听?况且歌本来就不是唱给小孩子听!”

乎愣愣,想想:“她们都叫哥,你能这吗?”

看着这个人,塞林格对来说是偶像存在,不是那种肤浅偶像明显,在音乐世界和摇滚世界里,他就是精神偶像。觉得叫不出口,只能尴尬地笑着摇摇头。

塞林格看眼:“也不习惯非亲非故人叫哥,只是又没办法纠正她们。”

“可以叫林赛哥啊。”单叫声“哥”是太过亲昵,连名字起叫就正常多

“都叫哥为什还要改口叫林赛哥?”

“对啊,哪里不适合?”阿岚在旁附和,“赛英俊,你这话从别人口里说出来还信,你这个人……”

塞林格门推到半转身:“你说得对,这个世界已经很污,既然们都污……”其他人露出不敢苟同表情,“好吧你们没污,,所以更要好好呵护现在年轻人,不然污得没有价值。”

穿着飞行员夹克,时年二十七岁塞林格,如个饱经沧桑二战老兵般说

缕白烟从指间飘向他罩在棒球帽下、略显冷感眉眼,细想阵才仿佛有那点儿明白他意思。

塞林格说话很直接,有时候会伤人,但他是个话很少人,如果你整天不和他说话,他也不会和你说话,除非他觉得有那个必要。乐队开会或者排练场合,往往大家在那边吵个不停,他就豹子样弓着背目光游离地看着他们,也难怪人们对他印象普遍是“这个哥们有点酷”。

其实说酷不准确,甚至有点误解他,很多看起来酷绝人寰时刻,他很可能就是在发呆而已,偶尔打个哈欠,揉下眼睛,想点根烟时烟掉,赶紧去接没接到,只得讪讪地蹲下去捡样子都会看起来特别崩坏,特别孩子气(或者特别老头子)……

次石头哥和季诗前辈依然就歌词事争执不下,塞林格看看手表,忽然拿起鼓槌从左到右“咣咣咣”撩过架子鼓,这段帅爆单手爵士鼓打完,全场都安静

他按住还在震颤鼓面:“吵完吗?”到他觉得需要插嘴时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千里杀一人,十步不愿行。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