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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吃小鸡 > 让笨蛋登上舞台吧! > 第二章 为你献上那柄魔剑

第二章 为你献上那柄魔剑(7 / 17)

才不会去偷东西呢!所以说交涉成立,这东西就归喽。」

「喔、喔喔,谢谢惠顾。」

很好,这来这笔买卖就成立。只要握有这个,事情就会变得有趣。

「给下~~!」

喊这大声,是谁啊?

「啥?你愿意买下派不上用场是很高兴啦,但你根本没有钱吧。如果你真出得起这笔钱,那你就先把欠款结清。」

「你等下,手边有顶以前常用,但现在用不到头盔,你就收购下来吧。那个可是相当值钱喔。」

「值钱啊……你之前也用过这种手段,打算把从垃圾场捡来东西卖给吧?」

「这次是真货啦。你等下,这就去把东西拿来。」

只要待在这座城镇,就不需要用头盔遮住脸,就算卖掉也不成问题吧。

,但想说可以当成装饰品或室内装潢环,还是收购下来。」

「砍不东西剑除当装饰之外根本没用吧。」

「呃,是收到哪里去。喔,找到找到,就是这把。」

老板应该也很闲吧。明明就是跑来找碴,却又像这样跟聊起天来。

他从店内拖出来那把剑似乎真很重,剑尖跟地板路摩擦。

回头就看到个双手扠腰,挺著胸膛女人。因为她身穿修道服,应该是个祭司吧。虽然看上去就是个美女,但不知为何却毫无兴趣。

眼神感觉就很危险。而且从那套修道服看来……是阿克西斯教徒啊。

根据传闻,阿克西斯教团是连魔王军都敬而远之存在。虽然觉得

反正那顶头盔因为很不通风,戴起来很闷热,最近也完全没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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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顶头盔虽然看起来简陋,但做工却相当精细……这是个好东西耶。虽然确足以抵押至今为止欠款以及这把剑金额……但这个应该不是赃物吧?」

老板在仔细研究带来头盔好段时间之后,才总算给出鉴定结果。

看来价格相当不错,如此来就能实行想到计画

这把剑确跟御剑那把非常相似。与其说相似……根本是同把剑吧?

无论是外型还是剑本身所散发魄力,都不是作为装饰品应有等级。至于钝到砍不东西这点,可能是因为用魔法动手脚,或是设定某种条件。

……咦?这说来琳恩好像有说过御剑持有魔剑吧?先前曾经听说过,所谓魔剑依照种类……也有那种除获选之人外无法使用东西耶。

要是只有御剑才能使用剑,对其他人来说就毫无价值。没错,除御剑本人以外。也就是说……想到个连自己都觉得超棒点子。

「喂,大叔,那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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