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信晖收好吹风机,转身往厨房走:“你买烧鹅?正好,那煮点米饭,再炒盘青菜就能吃。”
这样生活还真有种微妙违和感啊。
警卫员还把猪骨头给张思毅,张思毅大着胆子把骨头丢过去……然后,他就留下心理阴影。
直到现在,他都没忘记那条“很乖、不咬人”警犬突然扑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叼住猪腿骨头情景,那瞬间,张思毅感觉那狗都能把自己活吞!
自那以后,张思毅对狗就既敬又畏,就算是看起来“萌萌哒”小狗,他都能想象出它们,bao露野性时凶残模样。
“觉得这名字挺有深意,以后看见它,就提醒得振作起来。”傅信晖笑笑,又抱着振作给它吹会儿毛,边道,“这小东西胆子特别小,把它从宠物店里领回来路上,它给吓尿,所以刚给他洗个澡。”
吹完后,傅信晖见张思毅杵在边,把小狗往他怀里塞,道:“你跟它玩会儿,收拾下东西。”
猝不及防得知自己即将和傅信晖展开二男狗同居生活,张思毅内心是万分复杂。
尤其是看着傅信晖脸温柔地抱着金毛幼犬模样,就像是个年轻爸爸抱着自己新生儿……而在这个“家三口”中充当着重要员张思毅此刻还没有办法彻底融入到这种相亲相爱温馨氛围中去。
……总觉得好像有什地方不太对。(=////=)
为什他突然产生种“喜当爹”蛋疼感?
“这狗名字叫‘振作’?”张思毅放下烧鹅,跟那大小“父子俩”保持着恰当距离。
张思毅手忙脚乱地抱住这毛团,跟它大眼瞪小眼。
可能是他手上还残留着烧鹅店带出来香气,小狗突然低下脑袋,伸出舌头舔下张思毅手背。
“卧槽!它它它舔!!”张思毅缩回手,起身鸡皮疙瘩,副如临大敌样子。
傅信晖看哈哈大笑:“舔就舔呗,说明它喜欢你,在你身上做记号呢。”
张思毅:“……”
他不讨厌小动物,但也说不上很喜欢,反之,他是有点害怕。
在他印象中,狗是种很神奇生物,忠心是没错,但和“萌物”绝对挂不上钩。
小时候他去爷爷家玩,那里警卫员就养着只牧羊犬,据说是退役下来警犬,立过很多功。
有年冬天,张思毅在爷爷家过寒假,爷爷朋友送来只新鲜野猪猪腿,奶奶剃猪腿上肉,让警卫员把骨头拿去给那条牧羊犬吃,警卫员见张思毅好奇,便带他起过去喂。
张思毅原先对那牧羊犬也满是新鲜好奇,尤其喜欢它乖乖蹲着时威风凛凛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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