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惊动这个匈奴氏族男女老少也全都趴在地上,动不动。
对这样情况,李哲点也不意外。
因为路过来,沿途遇到七八个氏族,全部都选择如此。
李哲很满意这些匈奴人顺从和恭顺。
他扭头看着自己部曲们,那些曾
当弥骆眼睛睁大大,满是不可思议神情。
他颤抖着,抖索着身子,几乎就想要大喊声:“汉朝人来,大家快逃命……”
但是,当他看到那些骑兵手上武器和脸上神情时,他明智选择深深将头伏在草地上。
当弥骆很清楚,这支汉骑绝对可以在个冲锋之后,就将整个当弥氏族上下杀个鸡犬不留。
而草原第生存法则就是——活着。
即使偶尔有爬上去人,也会选择加入那些大部族,成为那些大人物奴婢和牧民。
但,对当弥这样小氏族来说,这就是命。
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单于庭能准许他们留在这个牧场继续生存,就已经是天恩浩荡。
所以,尽管心里很不情愿,但是,当弥骆还是不得不堆满笑脸,做出副掐媚模样,迎向马蹄声传来方向,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跪下来,大声说道:“当弥氏族恭迎伟大勇士们……”
源不断为氏族提供着奶酪和肉食以及皮毛。
但是,现在,当弥氏族牲畜群,已经缩水半多。
几乎所有健壮牲畜,全部都被本部老爷们牵走。
只留下老弱给氏族。
这对当弥氏族这样小氏族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尤其是当弥氏族这样小氏族,假如不是很恭顺,直逆来顺受,早就被人杀光。
骨气和勇气那种东西,对当弥氏族来说,太过奢侈!
……
李哲骑在马上,带着自己部曲,缓缓向前。
眼前那个匈奴老头人,非常乖巧和恭顺跪在地上。
数百骑骑兵,破开迷雾,出现在当弥骆眼前。
高大神俊战马,打着响鼻,承载着个个骑兵。
但是,这些骑兵,却不是当弥骆所熟悉匈奴本部骑兵。
他们虽然在容貌上和精气神上,与本部骑兵相差无几。
但他们身上披着红色战袍以及绛黑色皮甲,还有头顶上点点红缨,却深深出卖他们真实身份。
未来数年,氏族都不要去幻想抚养后代。
能养活现有人口,就很不错。
更可怕是,那些被强征走年轻人,几乎不可能再回到氏族。
当弥骆很清楚这点——过去十几年,所有被本部或者其他贵人征走年轻人,个也没有回来。
他们不是死在自己人折磨中,就是倒在跟随本部征战路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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