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死,他就要死,让他生,他就要生。
别说是卢它之背叛匈奴,就是没有,匈奴单于也理所应当可以决定他与他部族切。
而且,在理论上,汉室并没有任何插手和非议这个事情权力。
不过,什是帝国主义?
帝国主义就是颠倒黑白,无视规则,指鹿为马,睁着眼睛说瞎话,切
而大妈赠饭,就又不同。
这就跟你遇到困难,流落街头,个好心大妈,给你吃住,还赞助你路费。
数年之后,你因此飞黄腾达。
但凡有点良心,你自然要回去报恩。
而在此时,这样关系更加复杂而且更加多变和严苛。
但实际上,两人之间已经形成种契约关系。
亭长给韩信日三餐,而旦有事,韩信需要拿命来报答这个亭长,甚至可能,这个亭长让韩信去死,韩信也定要去死。
所以,韩信蹭饭蹭理所当然。
之后,亭长妻子断韩信供应。
这就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两人从主从附属关系中解脱出来。
服。
其中位,见韩信可怜,于是就给韩信些饭食。
韩信因此感激不尽,说道:有朝日,定您大恩。
后来,韩信功成名就,荣归故里,寻找到当初那位赠与自己饭食大妈,拿出千金,作为报答。
这就是成语,饭千金来历,与它同诞生,还有胯下之辱这个典故。
从伦理道德角度来说。
倘若韩信不报答那位大妈赠饭之恩,那,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就负有对那位大妈义务。
这其中包括给她当奴仆义务和为她去死义务。
当年殷商灭亡,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宁愿活活饿死,就是这个道理。
将这套道德伦理观,套到东胡王卢绾和他儿子卢它之身上后,就变成:卢绾背叛刘邦,投奔匈奴冒顿单于,所以,卢绾负有对冒顿忠诚和卖命义务,并且在同时,匈奴单于拥有对卢绾与他后代和部曲随意处置权力。
这就好比,你在某个公司上班,老板按月给你工资,你按时打卡上班。
哪怕你每天都是坐在办公室发呆,那也是你权力。
谁叫老板不给你任务呢?
而之后,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你当然就知道,你被开除。
你与老板之间,当然是两不亏欠。
那,问题来,同样是蹭饭,为何大妈能得到报答,而那个亭长却只获得怨恨?
这就跟古典时代中国士大夫和贵族观念有观。
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韩信最初,是以食客身份在那个亭长门下蹭饭。
表面上看上去,韩信似乎每天都是在蹭饭,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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