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认得那字体,他再熟悉不过。
就像他盯那个“剪”字太久,都快不认识它
。
儿要结婚,十月五号,他肯定要去参加咯。本来计划是玩到十
月,也要因为这个早点回去
,”灯灯顿
顿,声音隐隐发颤,“就是
偷偷看到那张喜帖,新娘还好,就是那个新郎!
真
吓住
,
觉得电话里讲不清楚
得当面告诉你,
就偷偷把它拿走……”
李白静静听着,眼睛睁得大大,瞳孔里闪动着桌面上
烛光曳曳。是困惑?还是预感太明确。他
脸色已变得煞白,自己却是毫无察觉
模样,仍盯着灯灯
手腕不放:“带
?给
看看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重名,估计就是重名!”灯灯居然伸出左手,想要按住自己右手,好像他包里会钻出什
恶煞魔头似
,“你认识
个叫李漓
女
吗?你应该不认识吧?”
李白不再说句话,灯灯
手被他拔出来
,连带着
还有指间攥
那片中国红。李白拆开信封,内页
卡纸是洁白
,光滑
,中间折叠,他打开来,看
几秒才发觉是反
,于是又调
个方向读。
其实调不调又有什意义呢?有些字只用
眼看个形状就能明白啊。
有些事听听口风也能自动联想,猜个大概。
这到底是因为心有灵犀,还是因为已经发生事本就太明显,人自然会有所感知,只不过是在被戳破时才发现?
好像究竟是哪个,也没有多重要,李白已经被仁慈地给予好几分钟
反应时间
,多亏灯灯废话
那几分钟,他现在手没有抖,呼吸没有乱,眼睛也没有眨
眨,他全身上下都是死寂
。
他就是恍惚阵。
眼睛不花,视线也不模糊,他头脑保持稳定,只觉得垂直下坠,并未感觉到天旋地转。白纸黑墨是那
简洁清晰。从始至终,他都看着请柬中央
名字,清瘦有力
钢笔字,笔尖在卡纸上刻出凹痕,有点像行楷,但笔锋跟棱角更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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