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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吃小鸡 > 掌中 > 第七十二章 ·金簪

第七十二章 ·金簪(3 / 6)

定要置他于死地、不依不饶态度,倒让徐京墨想起个人。

凶手会是鹤老板吗?

徐京墨在脑中飞快思索着这个可能性,这个凶手,定要与季珩是熟人,如若不然,他是没机会见过这根御赐金簪——季珩虽性子张扬霸道,但凡是萧谙送东西,季珩向来都是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从不会随意带出去给人瞧见。

鹤老板,有与季珩相识可能吗?

见徐京墨沉默不语,阿盛就提议道:“原本是想将事情弄清楚些再求见陛下,为主子举翻案,没想到主子回来,事情定很快就会水落石出。若是出入方便,主子不妨明日再和同去金铺看看,或许能问出更多细节来。”

在寻找,急于销毁金簪。”

阿盛盯着金簪,顿地说道:“凶手金簪是仿制而成,但为栽赃陷害却已足够,毕竟这金簪羽毛雕刻之法极为特殊,只要出现在身上,就可以成为确凿证据。”

徐京墨拿着金簪,耳边阵嗡嗡作响,不由撑下桌沿。

“如果真凶就是要将罪责推到主子身上,那为什不将‘凶器’金簪放在季珩身边呢?这样来岂不是能使主子嫌疑更难以洗脱吗?

阿盛声音渐沉,带着股掩盖不住杀意:“很久,只想到种可能,那就是他们在行事时候,漏掉环,弄丢原本真正金簪。而凶手假金簪大概过于粗制滥造,若是真拿出来,反而会起到相反作用,说不好会被皇帝眼看穿是仿制品。”

徐京墨应下

隔日,徐京墨起个大早,他先是仔细地黏好人皮面具,又刻意换套粗布衣裳,这才跟阿盛向金铺赶去。

原本乌舟也是要来,被徐京墨找个理由打发——他现在这般身份,行动时自然是跟人越少越好,更何况,乌舟易容术并不那高明。

这些时日来,阿盛为查案,直以易容示人。他也怕再遭到那群黑衣银面人报复,于是做事更加小心,早学

“这根金簪你是从何而得?”

曾去过将军府寻找证据,撞见同样来寻找金簪黑衣人,所以推测,金簪定还在将军府中。”

说到这里,阿盛面色忽然变,神情有几分不自然,“后来,遇到个人,他告诉,将军府书房后还有间密室……就在个月前,终于找到机会潜入将军府,正是在密室中寻到这根金簪。”

徐京墨没有追问此人是谁,或者说他已经没有心思追问下去。他将金簪越攥越紧,锋利羽毛顶进掌心,划出道伤痕,他却无知无觉般。

到底是什人,竟做局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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