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噘嘴吐口短短叹息,同时将长枪往前刺。喔喔!失手!给他闪过,速度真快!应该说,他以这种速度冲撞上来,在千钧发之际闪过瞄准他而来长枪,并且用腋下夹住举动,还真是满厉害。而且奇罗还想把亨利从马上拉下来。亨利在这瞬间立刻明白大事不妙。如果自己力量输给对方,马上就会被打败。亨利即刻放掉长枪,从腰间拔出大刀。这把刀是着名刀匠达库拉斯多斯作品,名为「庸明]亨利虽然对道具没有特别偏好,但这把蒙特罗尔刀是在圣堂骑士团时期,某位骑士夫人赠送给亨利,因此已经使用好长阵子。再怎麽说,这把刀相当坚固,削铁如泥。亨利以庸明刀身,平平地敲马臀部。马立刻以後脚立起来,而抱着长枪跌坐在地奇罗瞬间被甩到旁边,又再次跌坐到地上。
「等等!等会再来收拾你!」
马快速奔驰向前,将阻挡在前方人撞飞丶踹开丶践踏。亨利明白,即使从马上挥舞庸明砍下人头丶斩断颈子丶让对方支离破碎,这瞬间快乐也会旋即消逝,徒留空虚。但是没错,老实说,即使这样还是喜欢战争。战争非常适合。小时候,为要安慰被压抑精神,为要确认在这世界上存在比还要弱小东西,为要安心,而不停残杀昆虫,并不知道这点。直到在战场上杀人之後,这才总算明白,总算察觉到,真很喜欢战争,最喜欢战争。正确来说,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麽东西比战争还要有趣。再也找不到,可以与战场上生命交易匹敌战栗与快感。
编织数不清谎言丶得到女人或金钱丶就连升官也都受到某种程度保证,换句话说,如此受到富裕与名誉祝福未来,却能够轻易地舍去,选择投效犹大爵士,全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时,当托连公国与法赛吉纳之间达成和平协议後,最爱战争味,突然变得好遥远。这让内心相当焦急。战争。战争。战争。想要杀更多人。想要拚命作战,杀人,杀得对方片甲不留。当然,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件事。自己平常也没意识到这点,应该没有任何人知道才对。不过,或许犹大爵士早已看穿也说不定。
无论如何,什麽和平,简直就是开玩笑!去吃屎吧!不需要法律丶秩序丶国家丶还有神祇。需要,是作战杀人时,那种将生命粉碎那刻丶无法否定丶活生生血淋淋丶甚至还会出现在梦中蛮横手感轮廓。
犹大爵士狂热信仰,以此束缚着。
所以,无法离开他。也不可能离得开他。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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