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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吃小鸡 > 天生反骨[快穿] > 第136章 丧尸皇

第136章 丧尸皇(3 / 4)

而他则是基地

于是,终于有天,戈修决定离开A市。

这个城市里已经没有什可以继续吃下去

稍微等级高丧尸已经被吃光,剩下普通丧尸们脑袋里晶石已经完全无法满足戈修进食欲望

丧尸世界里总是想走就走

于是,在这个念头诞生半个小时之后,戈修就带着号二号三号四号,晃晃悠悠地沿着道路向前走去,踏上离开A市道路。

A市现在就是个鬼城,半归丧尸,半归厉鬼。

不然你说为什A市内丧尸数量显著地减少呢!

三个月飞快地过去。

对于丧尸来说,三个月时间几乎无法被觉察到。

戈修带着自己部队在A市内扫荡着,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吃掉多少晶石,也从来没有记想法。

在思考二十分钟之后,他终于想到个绝妙名字:

就叫它号好

戈修从背包内掏出把晶石塞到嘴里,咔擦咔擦地嚼着,然后扭头看向呆呆傻傻站在丧尸,越看越满意。

他毫无心里负担地将沉重背包丢到丧尸背上,决心让它扮演诱饵角色之外,同时担当自己苦劳力。

号前面挂着锣,后面背着包,晃,勤勤恳恳,呆呆傻傻地地跟在戈修身后。

·

谢时黎用手中按着自己伤口,鲜血汩汩从指缝间涌出。

他眉眼冷肃,牙关紧咬,异能从指尖瞬间蔓延开来,几乎能够将人冻伤蓝色寒冰将伤口封住,再也没有滴血能流淌出来。

这个狰狞伤口并非来自丧尸,而是他曾报以绝对信任亲人和下属。

作为末世三大人类基地之首黎明基地,就此落入他手。

毕竟,丧尸是贪婪存在,永远地被食欲驱使,永无止境地在走在觅食道路上。

但是,在无法填补食欲之外,戈修却能够感受到自己大脑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

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找个人。

但是他却不知道那人究竟是谁,长什样子,究竟是人还是丧尸。

他只是隐约知道那个人存在。

很快,在号之后,二号,三号,四号也加入到他们队伍里来。

戈修成功建立个收割丧尸晶石产业链,愉快地在城市里扫荡着。

与此同时,人类基地里出现恐怖传说——他们说,在丧尸末日来袭之后,A市开始闹鬼,每隔段时间,他们总能听到城市内传来刺耳单调金属敲击声。

虽然这个传说很明显就是谣言,许多在末世摸爬滚打许久异能者和普通人都对此嗤之以鼻,但是总会有些人从A市内逃回来人信誓旦旦地宣扬。

切都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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