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四章(4 / 9)

“行。”季城点点头,站起来,“走。”

方钦喜不喜欢男生不好说,但季城觉得方钦应该挺喜欢自己

但……这种喜欢,是不是喜欢小朋友那种喜欢他就拿不准

刚刚还说他是弟弟呢。

谁知道是不是喜欢弟弟喜欢。

“要不,起……”季城刚开口就被程驭打断

“别别别。”程驭笑着,“可不敢让方叔叔送,就睡哥这儿,你回去吧。”

“你……”季城顿顿他那边凑点,声音很小,“你上次跟说,就是硬就是……”

“等会儿。”程驭拧着眉看着他,“方钦喜欢男人吗?”

“不知道。”季城说。

爸爸抱jpg.

“简幸就在酒吧里,他又不瞎。”叶鸣谢说。

会,方钦发现季城没跟他回消息

他抬头往那边看眼。

群人正吃蛋糕呢。

。”简辛低着头捏紧手上杯子,“个小孩子能有什意思。”

“简辛。”叶鸣谢带着警告看眼。

方钦没往那边看,手里拿着手机跟季城发着消息-

唱生日歌呢,几个男生唱有点傻逼-

你跟着唱,把他们带回来-

“回家?”方钦拿起外套走过来。

“恩。”季城看眼手机上面显示时间,已经凌晨

他们出酒吧,等会儿,季城就看着方钦那辆卡宴自己开过来。

回事儿?

季城甩甩头又盯着看几眼,确实是方钦那辆卡宴。

“你不知道?”程驭瞪着他,“你不知道你干嘛喜欢他?人家万喜欢女孩子呢?”

“啊?”季城没想过这块儿。

“那个……不是说你们同类之间有那种……”程驭组织着语言,“有脑电波?感应这种类似东西吗?你没有吗?”

“没有。”季城乐,“不知道还有脑电波这种说法?”

“傻逼。”程驭想想,“要不去问哥?”

蛋糕不怎好吃,太甜

季城舔口奶油,顿时腻不行,把桌上啤酒拿起来灌几口,才压下嘴里那股甜不行味道。

他拿着叉子把奶油都刮掉,把里层蛋糕咬口。

蛋糕比奶油好吃,软绵绵

蛋糕吃完人差不多就得散,人个个走完后,就只有季城跟程驭还在。

带不回来,他们跑印度尼西亚去

方钦笑着抬头看眼不远处沙发上那颗黑脑袋。

有点事。”简辛把手上酒杯放在桌子上,“先走。”

“啧啧啧。”叶鸣谢看着人走后叹口气,“起喝个酒,这叫什事儿。”

只喊你。”方钦说完低头给季城那边发个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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