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比太太和她孩子们都是头部中弹,而利兹太太被打中腹部。两次作案用枪都是九毫米口径自动手枪。在伤口中都发现有自制消音用钢棉。弹壳上没有指纹。
那把刀只用来对付过查尔斯·利兹。普林斯博士认为那是把很薄很锋利刀,有可能是切片刀。
另外,进房间方式也不同。雅各比家阳台被撬开,而利兹家则被用玻璃刀打开厨房门。
伯明翰案件照片里没有像利兹家样大量血迹,不过卧室墙上距离地板大概二点五英尺地方有血痕,所以罪犯在伯明翰作案时也安排观众。伯明翰警方检查尸体,搜寻指纹,包括指甲,但什也没有发现。死者已经在伯明翰下葬个月。在暑热天埋个月,所有指纹痕迹都会因尸
从华盛顿飞往伯明翰架班机上几乎半座位是空。格雷厄姆拣个靠窗位子坐下来,他旁边没有人。
他放下空姐发不新鲜三明治,把雅各比案卷放在托盘桌上。在前半页他列出雅各比和利兹家共同点。
两对夫妇年龄都是三十多岁,都有三个小孩——两男女。爱德华·雅各比另外还有个儿子,是前妻生。全家遇害时候他在外地上学。
两对夫妇都是大学毕业,家都住在环境幽雅郊区,都有栋两层小楼。利兹太太和雅各比太太容貌都很迷人。两个家庭有些信用卡是相同,订阅杂志有些也是相同。
相似点就到此为止。查尔斯·利兹是个税务律师,而爱德华·雅各比则是个工程师、冶金学家。利兹家入是长老教,而雅各比家信奉天主教。利兹家直住在亚特兰大,而雅各比家在伯明翰刚刚住三个月,是从底特律搬过来。
“随机”这个词在格雷厄姆脑海里像自来水样频繁出现。“随机选择受害者”,“没有明显动机”——这是报纸上用词,凶杀科调查分队办公室里侦探们也因为愤怒和无助经常恶狠狠地说出这些字眼。
可“随机”并不准确。格雷厄姆知道大规模谋杀和系列杀人案罪犯是不会随机选择受害者。
杀害利兹和雅各比家这个人定是看到他们两家什东西,受到吸引后作案。他也可能和他们很熟——如格雷厄姆所希望那样——也可能根本不认识他们。但是格雷厄姆肯定凶犯定在作案之前见过他们。他选择他们因为他们身上有些东西和他有沟通,而两位主妇是这种沟通中心,然而是什样联系呢?
两次作案有些不同点。
爱德华·雅各比被开枪打死时正下楼,手里拿着电筒——也许他被什声音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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