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鹰吃小鸡 >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 > 第二章 会鼓的宝画

第二章 会鼓的宝画(8 / 10)

要三千五百两白银。金丝楠木水火不侵,埋上千百年不会腐朽。闯军放火烧明楼宝殿,殿上金丝楠木可烧不掉。后来连这些木梁木柱也让人盗没。当时那乱,盗贼四起,进来取宝闯军,无非是饥民流寇,顿饱饭也没吃过,眼中只有金银,稀世珍宝落在他们手上,可也没人认得。你看殿门口穷不穷?干旱少雨,无风三尺土。虽然古墓很多,各朝各代没少挖出珍宝,但是从来没有人在这上头发过财。或许上辈人挣钱,到下辈人照样吃不上饭。比如明朝末年,打秦王玄宫中盗出来东西,可没人敢拿到外边去卖,穷老百姓家里不可能有这东西,拿出去非吃官司不可。穷汉子又不识货,再好珍宝落在他们手上,只能砸碎换几个钱。吃棒子面儿饽饽脑袋高粱花子,好东西落在这些人手上也没个好。因此说古墓中价值连城东西,出土以来过几次手,久后下落不明,十有八九是这个结果。

大金牙说:“秦王玄宫那大规模,陪葬珍宝定不会少,有没有出奇东西?”

马老娃子说:“当然有宝,故老相传啊,打开秦王玄宫之时,成千上万闯军,高举刀枪火把,潮水般涌入地宫。传说秦王贪得无厌,狡诈多疑,而杀官造反起义军,多数是苦大仇深亡命之徒,也有许多绿林强盗。老高粱秆子带几个胆大手下凿开棺椁,双双贪婪眼,同望向金丝楠木棺椁中秦王。火光映照下,但见秦王仰面朝天,头顶金冠,口衔明珠,脚踩云履,身穿蟒袍,袍上绣山海松鹤图案,腰束玉带,怀抱长剑,手攥元宝,脸阴阳怪气儿!”

拿方言土语来说,马老娃子他是能谝,半斤高粱酒下肚,直谝得口沫横飞,好似他亲眼所见般:“棺椁中秦王,身上覆件锦袍,周围摆满陪葬珍宝。闯军见到秦王与活人没有两样,脸上阴阳怪气儿,还以为秦王成凶煞,无不吃惊,没人敢上前取宝。老高粱秆子挺身而出,拽出长刀,伸刀头将秦王身上锦袍挑起。怎知他这揭,下边秦王变成枯骨,吓老高粱秆子跳,刀头锦袍落下去,枯骨又成面目如生样子,他方才晓得,锦袍是件宝衣!”

听马老娃子前边说还行,后边多半是信口开河,七拐八绕故弄玄虚,可不想再听他胡扯

马老娃子见们不信,只好说秦王玄宫中奇珍异宝,全是放羊娃子们口中相传,过去几百年,见过人早死光,可你也别把话说绝。说完这番话,他进里屋抱出个小包袱,裹三五层,层层打开,里边是个大瓷碗,胎薄、釉厚,饰以青水纹,条青龙张牙舞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师兄实在太稳健了小说男主角李长寿,重生在封神大战之前的上古时代,成了一个小小的炼气士,没有什么气运加身,也不是什么注定的大劫之子,他只有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修仙梦。为了能在残酷的洪荒安身立命,他努力不沾因果,杀人必扬其灰,凡事谋而后动,从不轻易步入危险之中。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连奚天生阴阳眼,从小到大,天天被鬼求着办事。帮鬼完成夙愿必有回报。但是结束前谁也不知道,回报的是功德,还是孽障。连奚每次帮鬼办事,事情一完,小鬼立刻周身闪光。金光为功德,红光为孽障。然而做好事未必得功德,办坏事也未必遭孽障。得了功德天降六合彩,遭了孽障出门踩狗屎。连续三天从外卖里吃出虫子后,连奚大彻大悟:“装死才能拯救我的世界观!”本以为装死就能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谁料身边的鬼越来越多,奇怪的人也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