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侯爷笑笑,
道;
“叫什名字?”
“侯爷,属下叫陈仙霸。”
“陈仙霸?”郑凡思索片刻,“好像,有些印象。”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
那名年轻亲卫正在远处陪着天天逗弄抓来兔子,听到招呼,马上走过来。
金术可道:
“来,侯爷正夸你射术呢。”
年轻亲卫脸上当即露出激动之色,当即道:
金术可名亲兵将碗肉汤递送过来,郑侯爷伸手接过,喝口,道:
“挺鲜美,哦,还加辣椒?”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是,侯爷,听闻侯爷喜食辣。”
“嗯。”
郑凡点点头。
里认真读书。
这件事,已经传开。
郑侯爷点点头,道:“当初心里满腹牢骚人可是不少呢,可谁又知道,镇南关在还是在楚,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哪怕不是年尧坐镇,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
何谈发展,何谈休养生息,何谈现在奉新城下,安居乐业。
“侯爷,还是从侯府那儿派到末将这儿来呢。”
“哦,怪不得。”郑凡点点头,“就是你嚷嚷着要去边关,是吧?”
“是,侯爷。
“侯爷谬赞,射鹿不算什,射人才是真本事呢。”
“哦,为何?”
“人穿甲胄啊,得射甲胄薄弱处,否则只是给他甲胄上加……”
说着说着,年轻亲卫忽然意识到眼前侯爷久经沙场,怎可能用得着自己去解释这个,当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年轻人嘛,喜欢显摆,尤其是喜欢在自己偶像面前显摆,这也正常。
许安又去给在座其他将领打汤。
郑侯爷放下汤碗,道:“刚看见,这鹿,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途中有只鹿窜出,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直接射中鹿脑袋。
打猎,将猎物射杀,只能算合格,真正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bao殄天物,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完整鹿皮,就更值钱。
郑侯爷自己射术也不错,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但那位少年郎,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确实不般。
这座雄关,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优势。
而且,不吃不嚼不穿不用,呵呵。”
金术可也笑起来。
其身侧,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起笑起来,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起野炊,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事,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其余人,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
“侯爷,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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