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鹰吃小鸡 > 魔临 > 第四百四十一章 智珠在握郑侯爷

第四百四十一章 智珠在握郑侯爷(3 / 7)

苟莫离努努嘴,道:“这也是羡慕你理由。”

“呵呵。”剑圣笑

其实,

没人真会在意架子上冉岷怀里刘娘子死,

哦不,

举起手,

道:

想杀也杀不,李良申和那个七叔,会把脑壳捶爆。”

剑圣又看着郑凡道:

“你也是,你能狠下心来做很多事,你曾说过,田无镜不在乎什世人不世人,其实,你才是真不在乎,有时候你看着民夫看着流民眼神,给感觉,像是在看幅水墨画。”

苟莫离马上露出微笑。

他善于捕捉任何微小细节,

首先,

狼王,和狗很像,却不是狗。

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来,自己这阵子表现,已经在逐步得到平西侯认可,自己现在,也在逐渐尝试性地学那些个先生们样,将“主上”掺杂在“侯爷”称呼里偶尔用用。

许文祖人,可能会和他抢?”

郑凡特意注意下剑圣脸色,

继续道:

“每个人路,都是自己选,他想拼把,那就看他以后造化吧,再说,许胖胖可不是省油灯,他心里有数。”

“这是条充满着野心狼狗。”剑圣这般评价道。

巡城司甲士们会在意,

但这座酒楼上,正在“看戏”这群人,哪怕是最悲天悯人陈大侠,也很难在此时对个素未谋面女人死,去产生什共情。

不去在乎个女人死,反而在讨论这个男人问题,本身就是种……矫情。

但苟莫离

“哦,很精致比喻。”郑凡面容平静,心里则受到触动,因为剑圣看得,很准。

“但你不会去故意牺牲自己在乎人,所以,田无镜才愿意将他儿子,放在你这里养。所以,才会愿意站在这里。”

很荣幸。”郑凡后退半步,行个西式礼。

苟莫离则开口道:“说,剑圣大人,下面还在演戏呢,咱能不能等散场后再讨论心得?”

“唉。”剑圣叹口气,“只是有感而发。”

主上对自己锁链,正在越来越松,自己以后,就越来越有机会可以独当

剑圣看看苟莫离,又看看郑凡,

道:

“苟莫离和他,不样,苟莫离可以忽悠自己族人去送死,可以让自己最亲信手下去为自己断后,但他,不会为点所谓机会,就杀掉自己女人。”

苟莫离将装着糕点盘子送给很饿也很伤陈大侠,

“谁在喊啊。”

这时,

楼梯口,苟莫离正好端着糕点走上来。

郑凡伸手,拿块糕点,放入嘴里,道:

“本侯这儿已经有条狼王,这种狼狗,还看不上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顽石

reinhard
他是一潭死水,他是一团孤火,他是一块顽石。如果他能感知到信息素,才会更早一点知道有人那么爱他。表里不一α攻X普通老实人B受

逆骨藏身

偷盐下酒
刚出狱就被前男友绑架了。你要刺入他的骨头背面,才能找到真实的血。年下绿茶黑心狗 X 人间凶器富贵花假ABO,大量私设,本质狗血,不会特别长。你要刺入他的骨头背面,才能找到真实的血。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