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是,腾达追投六百万事情你定要绝对保密,不能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这个算是投资协议里保密条款,不能违背。”
孟畅:“?”
他心情原本是狂喜状态,听到这个瞬间就像是中当头棒样,被敲晕。
保密?
为什?
难不成还真给你辛辛苦苦打工辈子啊?
所以,孟畅没有接受这条条件,而是在等待着契机,等待着个可以增加自己话语权契机。
如果公司发展太快,是块香饽饽,无数投资人都想着分杯羹,那自然会有投资人抢着投,孟畅也就无需再签订这些限制繁多条款。
而裴总追投,就是个很好契机。
因为裴总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投资风向标,裴总追投冷面姑娘六百万,这就是个明确信号,肯定会有人跟上,而且会签些比较宽松条款。
已经有不少投资人在私下里找过孟畅,想要投资冷面姑娘。
但孟畅并没有答应。
因为这些投资人条件在他看来,都太苛刻。
有要股份太多,有要求签对赌协议,还有要求签订投资条款中,有投资人优先出售权和创始人股份转让限制之类协议。
所谓优先出售权是指,投资人和创始人约定如果有第三方向创始人购买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出售权;而股权转让限制则是指,约定公司在定阶段之前(如IPO或并购前),创始人不得出售自己股份。
孟畅感到很费解。
如果是其他投资人,般是会限制创始人卖股份套现。而孟畅大胆判断裴总不会这做,因为裴总在投资时候似乎从未有安排过类似条款。
所以他才对裴总投资如此重视。
事实证明他推测是对,裴总确实没有提出类似限制,
这对于孟畅来说,是关键步!
因为他钱烧很快,如果烧到半没钱,那就会陷入非常尴尬境地。
好在,裴总出手!
孟畅强行压抑着心头喜悦:“感谢贺总,感谢裴总,定会……”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贺得胜给打断:“别急,裴总是有条件。”
通俗点地说,就是限制创始人卖股份套现。
这其实是个很常见现象,因为对投资者来说,投项目就是投人,如果投钱、推高公司估值,创始人却套现离开公司,那如何保证公司继续快速发展?
投资人当然希望创始人永远过紧巴巴苦日子,这样才能全力以赴地创业,为投资人赚钱。
而对于孟畅来说,这当然是无法接受条件。
费这大劲目就是为套现,结果你不让套现,那可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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