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在千谷小学旁抱起受伤鸽子体温。当思考“写小说”这件事意义时,总是会回忆起那些感触。对而言,这样记忆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无疑某种东西,以及梦想着将它孕育出来可能性。这种感触至今仍然留在身上,真是件非常美好事情。
写第部小说时感受到创作“舒爽”与“快乐”,直到今天也基本没有改变。每天大早睁眼起床,到厨房里热壶咖啡,倒进大大马克杯里,端着杯子在书桌前坐下,打开电脑(时不时还会怀念四百字页稿纸和用多年万宝龙粗头钢笔)。然后开始左思右想:“好,接下来写什呢?”这时候真是幸福。老实说,从没觉得写东西是苦差事,也从来没有因为写不出小说而劳神苦形(真是堪称幸运)。不如说,如果不快乐,写小说意义从开始就不存在。无论如何也无法赞同把写小说当作服苦役想法。小说这东西写起来应当奔流如川、喷涌如泉。
绝不是以天才自居,也从不认为自己有什特殊才华。当然,连续三十多年作为职业小说家生存下来,肯定也并非全无才能。大概原本就有些资质,或者说不同于其他人倾向。然而这类事自己思来想去也毫无益处,还是交给别人去判断吧——如果哪儿有这种人话。
长年以来最为珍视(如今依然最为珍视),就是“被某种特别力量赋予写小说机遇”这个坦率认识。而也算是抓住这个机遇,又得到幸运之神眷顾,于是成小说家。说到底,就结果而言,是被别人(不知是何许人)赋予这样“资格”。只想坦率地对这种状况表示感谢,并且像保护受伤鸽子样珍爱地守护着获得资格。现在仍然在写小说,为这件事感到喜悦。至于别,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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