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鹰吃小鸡 > 十州风云志 > 第三十三章 血祭(六)

第三十三章 血祭(六)(1 / 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血天戟……红岩妖马……那是……”令狐小进声音在发颤,人也在发抖,不只是因为害怕和震撼,还有激动。就算荣华富贵前途似锦已经将他几乎变个人,但是那作为军人,作为武人所烙在骨头最深处里印记还在。在场士兵们争先恐后地避让,并不只是

隆隆隆隆……

在这血肉成泥,剩余所有人已接近癫狂战场上,每个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那逐渐接近马蹄声。

这有魔性般声音每个落点都像刚好踩在人心坎上,每个听到这声音人都能感觉到自己心在抖,在动。即便是砍杀得最疯狂忘西狄人也清醒过来,这声音仿佛是头洪荒巨人脚步,带着要撕裂世界威势闯入这片战场。围在最外围士兵已经忍不住转过头去,看向那摄人心神马蹄声传来方向。

只是人,马,正破入树林朝这里飞驰而来。

前方,左右树木都如同狂风下枯草样朝两边倒伏下去,为这骑让出疾驰道路。脚下土地,无论是不平沟渠还是之前防止地行妖虫逃遁而用法术变出泥沼,全都自动地变作平实坚硬土地,好像连这片天地都在这骑出现同时就被征服,将自己切奉献出来任凭驰骋蹂躏。

这人全身都覆盖在甲胄之下,套静脉血般暗红色全身盔甲,隔着这远还看不清头盔下面目,只能看出高大魁梧轮廓。这人手中握着杆长戟,很粗,很长,通体都是死样不详黑色,上面点弧度和锋锐都能让人很清楚地想象出用这个将人体砍破撕裂时候情景,但是这把长戟握在这个人手上却有种柔顺协调奇怪感觉,或者说那甲胄和头盔下所隐含气势远比这把长戟更恐怖。

这人所骑着匹雄壮到狰狞马,远比马匹更为粗壮四肢,骨节处宛如岩石棱角分明,狂野马鬃四散分开在空中不断地飞扬翻腾,双眼睛好像烧红炭火,而且隐约可以看见那马嘴中露出是食肉动物才有獠牙。

每个看到人都愣住。这马宛如魔神般气势,踩着那直入人魂魄声音,真就如洪荒世界中走出巨人,连这满地刀兵血煞都只能匍匐在他脚下。

只是几息之间,这马就已经冲到阵前。原本围在外围士兵几乎是出自本能地朝两边散开,让这马长驱直入。

前方人都在争先恐后避让,刚才还如泥潭般胶着战场就这样被这马给生生化作两半,而那些没来得及避让不管是人,是马,还是地行妖虫都像纸屑般地被卷起气浪气势给吹得飞开,撞得粉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毕业分配很教条?来我屋里我告诉你咋办……国有恙,放学弟!人有疾,放学妹!这是一名不纯洁的技术员的故事。

杀破狼

priest
杀破狼小说是一部古风纯爱(耽美)文,讲述了大梁安定候顾昀与他从边陲小城带回的皇子长庚的故事。

同坠

白芥子
二十七岁前,宁知远的名字是岑知远,他家里有钱,自己有能力有手段,野心勃勃一门心思想跟身为公司接班人的大哥争个高低,直至被一纸亲子鉴定书打回原形。原来从一开始,他就连争的资格都没有。身份转变,第一个对他伸出援手的人,却是从前他处处看不顺眼、水火不容的那位大哥。-岑致森一直都觉得他这个弟弟除了脸好,身上没有半点讨人喜欢的地方,好胜心强、心眼多,还轻浮浪荡。从小到大他们就没对盘过,为了争家产关系更恶劣到
肖楼意外身亡,重生到一个由卡牌构成的世界。在这里,每张扑克牌代表一个密室——悬疑推理、机关迷宫、生存冒险、挑战对决,密室的难度逐级递增,只有通关SS级难度的密室,才能回到现实世界。为了回去,肖楼和小伙伴们一起,踏上了惊险刺激的密室逃生之旅……

契子

易修罗
在遥远的天宿星,生活着这样一群特殊的智慧生命,他们没有幼年,也没有老年,没有出生,也没有真正的死亡。他们以一种极特殊的方式降临世间,在一代代的轮回中保留下了关于生存最原始的记忆,他们就是天宿人。每一个天宿人在找到心仪的对象后,若要与对方结为伴侣,就必须经历一场生死角逐的成人仪式,仪式上的胜出者,将成为配偶关系中绝对的支配者。而落败的那一方,则被称为——契子。
丁蜜与陆时勉是青梅竹马,高三同班乃至同桌,她为考去北京追随陆时勉而努力学习,高考超常发挥,却因高考志愿被母亲更改而错失北京大学,导致丁蜜陷入沉重打击与轻度抑郁中。丁蜜与母亲及重组家庭关系破裂,离家出走,陆时勉强势地把人接回自家公寓,在他的陪伴和悉心照顾下,丁蜜接受现实,去了南方一所大学,渐渐走出伤痛,两人感情也渐渐稳定,却在大二那年发现当年高考案另有隐情,跟陆时勉分手。五年后再遇,她成为一名配音演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