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朋友。”说。
“既然是这样,您尽管说。”
坎德拉利亚走到他身边,边说话边假装帮他掸掸外套。
“你给小心点儿,小伙子,这丫头过去已经吃过不少苦头。你别以为你是个有钱外国人就可以打她主意,让她再死去活来地受茬罪。要是哪天你敢犯浑欺负她,只要动她根汗毛,那表兄可不是吃素,们会找人来教训你。你就等着哪天晚上上街时候被人用大刀砍吧,把你现在好端端那半边皮囊也给你揍开花,给你做些记号,让你辈子走哪儿都带着。听明白吗?”记者朋友张口结舌完全无法回答,虽然他西班牙语无可挑剔,不幸是他几乎完全没有听懂这位好朋友威胁。
“她说什?”他脸无辜地回头问。
时停住,装出副从容样子走进客厅。马库斯•洛根背对着,正在阳台上往下看街道。听到踩在地砖上脚步声,他转过身来。
距离们上次见面已经九天,他初到时身上累累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这天他穿身深色西服,左手插兜,现在已经不需要绷带。脸上除些浅浅疤痕,也几乎看不出来前段时间曾经伤到血肉模糊。他皮肤在摩洛哥阳光炙烤下已经变成古铜色,跟身上那件尘不染白衬衫形成鲜明对比。他现在很容易就能站住,宽阔肩膀,笔挺腰身。看到他笑,这次他不用再费劲就可以完全展开笑颜。
“们‘裙带领袖’今天晚上见到你以后,肯定不愿意再回布尔格斯。”他用句含蓄赞美作为开场白。
也想找些跟他样有创意话来回答,但是身后有人抢着说:
“好个帅哥啊。”是躲在客厅门口菲利克斯粗声粗气声音。
“没什要紧。们走吧,快要迟到。”
出门时候几乎没有办法掩饰自己骄傲。不是因为自己光彩照人外表,也不是因为自己臂弯里挽着这位英俊逼人男士,更不是因为即将要参加那个盛大活动,而是因为身后那些朋友深厚真挚爱。
街上到处都装点着小红旗和木犀草,挂着花环和向尊贵来宾致意大幅海报,还有他连襟,那位伟大领袖画像。成群结队
使劲忍住笑。
“们走吧。”对洛根说。
他也没有机会立即回答。就在他要张口时候,个人像龙卷风样跑过来。
“等下,马库斯先生!”坎德拉利亚朝他挥挥手,“没别事,在你们出发之前,想给您个小小忠告,如果您允许话。”
洛根有些困惑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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