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 叶问(2 / 11)

题。每个人都有自己观点,人们各有立场,激烈争论。家华人报纸报道说:“这次比武过后,香港和澳门每个人都热衷谈论它,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关于武术讨论。”

几乎夜之间,功夫在香港流行起来。受太极老师傅和年轻应战者比武事件影响,很多年轻人拥入小型武馆,在天台上自行组织徒手比赛,在粤语中,这叫作“比武”。年轻李小龙此前已经是名经验丰富街头斗士,见到这些天台比武,立刻被吸引。这使他做出个改变他决定——他准备开始正式学习功夫。

些友人帮助之下,李小龙母亲于1956年9月10日顺利将李小龙送进圣芳济书院(St.FrancisXavier’sCollege)。与喇沙书院相比,圣芳济书院更像是所现代学校——纪律严格,校风淳朴、谦逊。[167]圣芳济书院天主教修士们从未放弃过任何个有问题孩子,并且擅长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圣芳济书院校友会成员洪中治(JohnnyHung)表示:“如果不是书院这些修士们,可能很多孩子最终都会流浪街头。”[168]

可是,修士们在李小龙这儿遇到挑战。尽管他向父母承诺要改变自己行为方式,但他和他小帮派成员们仍然会在九龙后巷里闲逛,寻找各种打架机会。虽然他赢时候比较多,可还是有不少时候输掉,他讨厌这种感受,于是决心提高自己打架技术。李小龙在1967年10月为《黑带》杂志撰文时回忆道:“小时候在香港,是个小混混,经常出去打架,并且随身带着铁链和笔,笔里面藏着小刀。然而,有天,突发奇想,如果没人在背后帮独自去与人打架,情形会怎样呢?”[169]与很多年轻习武者样,李小龙学习功夫并不是为成为个更好人,而是要成为个更厉害街头斗士——不是为自卫,更主要是为主动进攻。李小龙坦承道:“是在觉得安全感降低时才开始学习功夫。”[170]

他在圣芳济书院认识位朋友是张学健(HawkinsCheung)。和李小龙样,张学健也是个来自富裕家庭孩子,同样身材矮小、好斗。张学健说:“们出身于富人家庭,如果周末想出去玩,有时会让家里司机互相接送。”他们友谊发展很快,没多久就变成亲密朋友。“小龙在学校绰号叫‘大猩猩’(Gorilla,常用来形容体格强壮且外表凶悍男子),因为他肌肉发达,走路时两臂在身体两侧晃悠。每个人都很怕他,但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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