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故意煽动徐志摩再次追求林徽音,好让他有机会向陆小曼下手。
陈氏自称是陆小曼好友,所写“逸事”是陆小曼和他起躺在鸦片烟榻上向他陈述云云。但细看陈氏叙述,连基本事发时间和地点都完全不符合事实。比如他说陆小曼先跟王赓离婚,然后才认识徐志摩;又说当时徐志摩和张幼仪刚在中国离婚;又说徐志摩和胡适在美国是要好同学;更说徐志摩与林徽音不但在美国是同学,而且“在美时早愿结为夫妇”。凡此种种,读者只需参照本书附录“大事年表”,就可以看出全属无稽之谈。陈氏所写只属流言,他目似乎是要为陆小曼开脱。
至于说徐父犯媳,陈氏凭据是张幼仪当上海女子银行副理,所以肯定是拿徐家钱开银行;至于张家四哥在当时中国银行界地位则只字不提。事实上,徐父因为投资失败,经济能力已不如前。陈氏又提到徐父后来把徐家产业交由张幼仪管理,肯定是因为两人曾有不正常关系云云。
按陈巨来生于1905年,论他年龄、背景,不可能托词说不明白中国人对长子嫡孙如何看重。张幼仪离婚后专心培育徐家唯第三代,又显出极高商业才能;徐志摩空难去世时,徐家仅存后人徐积锴只有十三岁,徐志摩父亲要是不把财产交托给嫡孙亲母张幼仪,难道要交托给已经和翁瑞午同居陆小曼吗?
可惜是,后来还有人拿着这样流言继续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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