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过,当时浙江巡抚法海推行“摊丁入亩”时,地主们就到衙门闹事,法海没顶住压力,宣布暂停推行“摊丁
只能任由自行加派“火耗”现象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贪,,g和清官唯区别可能就是,贪,,g收“火耗”时,肆无忌惮,随意加派;清官收“火耗”时,相对合理,少加派些。而雍正新政“火耗归公”,在本质上就是将“火耗”合法化,维持个低税率,然后收归国有,再分拨下去给各级衙门用作办公经费和*员俸禄,也就是所谓“养廉银”。最终,这个措施举三得,既保证清官日常开支,又避免百姓被肆意盘剥,同时财政上也能做到精细化管理。
其实“火耗归公”基本逻辑是不难想到,此前也有人向康熙提过,但康熙答复是:
朕若批发,竟视为奏准之事。加派之名朕岂受乎?(《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九,康熙六十年九月初六日)
意思是“火耗”这件事如果合法,不就等于朝廷在变相地向百姓加派吗?“加派百姓”恶名,朕这种圣明君主是不可能背。但这话说得就实在失之偏颇,为己名声,放任百姓被盘剥,君主无限圣明,锅全是贪,,g污吏在背。
但放在雍正这儿似乎不成问题,不就是挨骂吗?虱子多不咬,债多不愁,雍正就直接把“火耗归公”给推广开,这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其实还是相对顺利,因为雍正给*员工资涨得特别多。之前个知县年俸禄是45两,实行“养廉银”之后,普遍都能涨到800两,这还是起薪,最高能接近2000两,几十倍增幅。
同时,雍正还下令禁止逢年过节送礼,并利用密折和巡察御史进行严查,整顿官场陋习。时间,贪,,g不敢贪,清官不用贪,官场风气被迅速扭转。民间百姓要交“火耗”,数额也普遍降低。
雍正真正强大之处在于,他整顿官场同时,还在整顿地主士绅。手握两大法宝,左手“摊丁入亩”,右手“官绅体当差,体纳粮”。
古代中国农业税收有两份,是按田亩收地税,二是按人丁收丁税。但随着土地兼并和人口膨胀,地少人多穷人交不上税,只能被迫逃亡。这样不仅会导致社会动荡,也会导致丁税白白流失。雍正所推行“摊丁入亩”,就是取消丁税,把这部分钱分摊到地税中,在保证国库总收入不变同时,还能减轻穷人负担,确保社会安定。
这项改革阻力是可想而知。因为尽管地少人多穷人会举双手赞成,但地多人少地主是必然会坚决反对。
只是雍正无比强硬地压着*员们必须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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