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章(4 / 11)

对他有所帮助,“它们是两性经历心得和结论。你很年轻,但你比那时候成熟多”。

奥本海默说得很对,年轻弗兰克比他哥哥像他这大时要成熟得多。他有着和哥哥冰蓝色眼睛和浓密黑发。他天生就与奥本海默样瘦削,很快就长到6英尺高,但体重只有135磅。他在很多方面都和哥哥样天资过人,但他似乎没有奥本海默那种紧张兮兮个性。奥本海默有时偏执起来会变得举止狂躁,而弗兰克总是镇定平和,待人接物友善。在青少年时期,弗兰克与哥哥之间总有些距离,他对哥哥解主要是通过他信件还有假期起出海经历。正是这次父母不在身边新墨西哥州之旅让成年后弗兰克有机会和自己兄长变得亲密。

兄弟俩到达洛斯皮诺斯后住在凯瑟琳·佩奇牧场。尽管奥本海默不停地咳嗽,但他还是多次坚持骑马到周围山上长途探险。他们在路上只能将就吃点儿花生酱、罐装洋蓟、维也纳香肠,喝点儿樱桃酒和威士忌。在骑行途中,弗兰克会听到奥本海默兴奋地谈起物理学和文学。晚上,他哥哥会拿出本破旧波德莱尔书,借着篝火光亮大声朗读。1928年夏,奥本海默还读1922年卡明斯小说《巨大房间》,该书以作者在法国战时被监禁在战俘营4个月经历为题材。他喜欢卡明斯观点,即个被剥夺人仍能在最清苦环境中找到属于他自由。1954年后,这个故事对奥本海默来说有意义。

弗兰克注意到他哥哥喜好总是让人难以捉摸。奥本海默似乎把这世界上人分成两类:值得他付出时间人,以及不值得他浪费时间人。弗兰克说:“对前种人而言,这很棒……奥本海默希望身边每个人、每件事都不同凡响,他与那些人交流时充满热情,这也会让他们感到自己很特别……旦他认定个人值得获得他关注或友谊,他就总是给他们打电话或写信,帮他们点儿小忙,或者送他们礼物。他永远不会是个单调乏味人。他甚至会热情地赞颂某个品牌香烟,把它们拔高为某种不同凡响之物。他看到夕阳永远是最美。”弗兰克注意到他哥哥喜欢人不拘格,他们可能大名鼎鼎,也可能默默无闻,但是奥本海默在喜欢他们同时总有办法把这些人塑造成英雄人物:“任何用自己智慧、才华、技能、正直或热忱打动他人,至少暂时都会变成他、他们本人和他朋友们心目中英雄人物。”

那年7月天,凯瑟琳·佩奇带着奥本海默兄弟骑马进山,他们从洛斯皮诺斯骑1英里上山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