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老鹰吃小鸡 > 不归客 > 第35章 簪子

第35章 簪子(2 / 3)

而千里大力操办集市,使以往自给自足生活模式发生很大变化。百姓能将自己物品拿去交换贩卖,有些手艺人甚至借此生意越做越大,名气吸引许多外邦人慕名前来,便又带动对外交易。如今,兰罗已经形成套十分成熟城市经济。

千里来到集市时没有惊动任何人。他与抱剑只做寻常人家少爷和小厮打扮,漫无目地挑挑选选。

路走来,千里没买什东西,只是四处张望着,脸上表情有些奇怪;抱剑跟在他后面,摸不清小主子心里到底在想什,忍不住问:“大少爷,咱们这趟出来,到底是要买些什啊?”

他刚问完,千里突然在他前面停下脚步。抱剑也跟着停住,探头顺着千里视线望过去。

那是个普普通通小摊子,摊主是个十七八岁男孩儿。而他贩卖东西和寻常男子有些不同,既不是刀剑等武器,也不是男孩儿大多喜欢玩具,而是——

武双全。只要父亲下朝或是凯旋,他定要第个出现在父亲视线里。

后来随着年纪增长,少年那股不服输别扭劲儿上来,跟父亲联系就少许多,也不好意思往他膝盖上爬

千里终究还是走到步吗

心头百味杂陈。贺雁来脸色复杂,最终还是叹口气,摆摆手:“去吧,让抱剑跟着,别落单。”

看贺雁来那怅然若失脸,千里心中也不太好受。他主动往床上靠靠,把自己脸颊放在贺雁来没来及收回去手掌上,亲昵地蹭蹭他手心,低声承诺:“很快就回来。”

簪子。

这玩意儿在兰罗是个稀罕物。兰罗女子奔放热烈,挽发多喜欢高高束起,或编头彩辫,有钱人家姑娘会戴上沉重精致发冠来彰显身份。可是甚少有人会用到簪子。

簪子这东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单单只挽在头上不太起眼;学不会手法话,跑动两下头发

但是他还是没说他是出去干什,这就还是有所保留。贺雁来看眼,压下心头骤然升起那股控制欲,眼色有些沉。

但千里看到之处,贺雁来还是温和地点头,答应着:“好。”-

兰罗君王不比大熙,行动比较自由,也没有什无事不能出宫规矩,所以千里很快就带着抱剑去街上。

这几年,千里锐意改革,借鉴许多大熙文化中积极部分,并根据兰罗实际情况做调整,将它们引入兰罗百姓日常生活中,集市就是改革项重大成果。

兰罗以前不是没有贸易往来,但大多是国家授意商人或机构与别国之间来往,阿尔萨兰在被罢免叶护之位之前便是代表兰罗掌管商业贸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危险的维纳斯

东野圭吾
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一起失踪事件,动物医生手岛伯朗卷入一场正在进行的犯罪事件。没有任何线索,甚至连同伴也不能信任。那个隐藏在家人中的凶手到底是谁?“维纳斯”不是某个人,而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令人疯狂的东西。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诠释了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复杂的情节,反转再反转,但反转的是故事,还是人心?

名侦探的守则

东野圭吾
《名侦探的守则》以幽默讽刺的口吻解构本格推理小说创作模式,将历来耳熟能详的诡计与做案手法彻底颠覆。
曲昀潜入顶尖病毒学家凌默的大脑中,试图唤醒因为意外进入深度昏迷的凌默。然后曲昀苦逼地发现,无论是凌默人生的哪一个阶段,自己永远是个需要抱紧学神大腿的小学渣。他明明辣么不起眼,凌默却总也不肯放过他。说好的营救计划呢?曲昀咋感觉有危险的是自己呢?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份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

风雪追击

东野圭吾
以暴风雪中的滑雪场为背景,讲述一个突然被指认为杀人凶手的男孩,为了洗清嫌疑而进行自救的故事。作者将缜密的故事逻辑与快节奏的滑板运动结合起来,带来一种奇特的、充满紧张感的阅读体验。没有血腥暴力,却让人陷入人性的思考,直戳人心:如果有一天,毫无征兆地被指控为凶手,你该怎么办?

名侦探的诅咒

东野圭吾
陌生而单纯的小城里,密室杀人、凶手消失谜团四起,引起恐慌。奇妙的是,这个世界不存在“本格推理”。这个世界里的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杀人诡计或其它犯罪手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本格推理、各类诡计?还有谁进入了这个世界,进行这一连串的犯罪?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