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2章(3 / 7)

林旭不知道程煜在工地,程煜只告诉他自己白天要上班,每天下班后程煜在工地简单澡换衣服才会回去。

程煜不会什技术,做都是散工,这天早上他刚到工地换好衣服进大楼时候见到林旭。

林旭戴着安全帽,站在堵矮墙前专心致志砌砖。

程煜低着头,从另边绕进去才没被林旭给逮着。

他进去问,才知道最近在赶工,又招队工程队来,林旭也跟着过来

林旭很快动起来,程煜抱住他脖子,被林旭抛高高,又直直落下。那滚烫物件充满体内,让他满足浑身细胞都跟着呻吟起来。

他扯住林旭头发:“直动,不要停,傻子,不要停。”

爱你,傻子,爱你。”程煜抽噎着,紧紧靠着他身体厮磨着。

窗外突然闪过道闪电,扯裂阴沉着脸乌云,雷声个接在屋外响起,噼里啪啦雨点打在窗户上。

程煜腰身起起落落配合着林旭动作,他看见林旭坚硬又性感轮廓,汗水顺着林旭脸庞低落下来。

,但是程煜疼。”

程煜笑着说:“你不来,就吃你。”

林旭还是不动。

程煜坐起来,让林旭在床上坐好,自己只手扶着他只手握着那,在他身上慢慢往下坐。

“第次是会疼,以后就好。”

程煜早上都魂不守舍,生怕

他把头埋在林旭脸侧,浑身都发着抖,后面充实满足让他舒服脚趾头都蜷缩起来。

林旭快速动几下,把自己东西尽数留在程煜体内。程煜再次硬起来性器摩擦着林旭小腹,也起射在身上。

林旭抬起头,那里面太舒服,他舍不得让自己半软东西褪出来,只是用手摸摸程煜脸上泪:“你哭。”

他把手指含进嘴里,“咸咸,你哭,不哭,陪着你。”

程煜白天在工地打工,晚上在夜校学电脑维修,每天十点才下课。他知道周志在外面传不少关于他傻子事,传十十传百,不管真都有。那些人背后指指点点他这几天也习以为常,反正不管真真假假,他也不会离开傻子。

坚硬东西再次进入体内,程煜疼眉头揪成团,他深吸口气,使劲坐下去,身体顿时像是被撕裂成两半。

林旭抱住程煜要往后仰身体,“笨!笨!你好疼!”

程煜大口喘着气,往上抬抬腰,又坐下去,“不怕,喜欢,傻子,用力点。”

林旭双手滑下抱住他腰,半信半疑用力往上挺,“好舒服,程煜那好舒服。”

“恩,再用力,”程煜吃力闷哼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牧神记

宅猪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做个春风中荡漾的反派吧!瞎子对他说。秦牧的反派之路,正在崛起!

蝴蝶的叫喊

薇诺拉
年轻警探褚画与他的同性恋人韩骁同为警队精英,俩人的关系正因韩骁与一个女人的婚事而岌岌可危。一起连环凶杀案恰于此时出现,这些包括大明星、医生、女大学生的死者都与一个名为康泊的富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褚画发现自己不但危机四伏,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免于被这个优雅与病态并存的男人所驯服……
时进看了一本书,书的分类为纪实向复仇爽文。爽文的主角也叫时进,有一个种马老爹,和五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种马老爹死前,五个哥哥把主角宠上了天,种马老爹死后,五个哥哥把主角虐出了血。然后主角重生了,立志要报复五个哥哥,再然后,书坑掉了。时进看得一口老血,愤怒地把书塞入了碎纸机。一天后,时进车祸嗝毙。一朝穿越,他活了过来,还是叫时进,但却是那个刚刚死了种马老爹,即将被五个哥哥虐出血的时进……时进:我们的目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