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回身,冲露出个很惊喜微笑,并招招手,示意过去坐。
端起盘子走到他面前。
在这不到十秒钟时间里,转过身时心里还是这样打算:趁着今晚气氛轻松又闲来无聊,不如从他那里套些哥底细出来。可抬眼看看又觉得身边四处实在人
这和失忆时刚回到家时陌生不样,那时候虽说脑子不记得,身子还记得清楚,吃得可口睡得舒坦,吵起架来也半点局促感都没有。
可眼下就不样,浑身上下哪怕是藏在皮鞋里脚趾头都会觉得这里到处都不自在。
林染笙也不在是那个平日里熟悉冷冰冰林染笙。——他嘴角挂着丝弧度刚合适宜笑意,看起来整个人都充满亲和力。
不知什时候已经把手里果汁换成红酒,半杯下肚还未察觉。
垂头看看自己鞋面。这双新皮鞋还是黎叔前两天帮买,崭新鞋头在灯光下闪着初见世面时独有光华。——傻愣愣地。
晚上八点,黎叔准时把送到宴会厅。这算是第次出席比较正式场合。当然,是失忆之后第次。
黎叔在路上跟简单地介绍下这个宴会,这是本地名流组织,每个月都有。很多受邀来参加人都是林家世交,哥安排来也是希望能早点熟悉家里人脉。
这些道理并不复杂,讲给听就也明白,不再像刚出门时那般别别扭扭,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乖巧些。
今天这晚宴是借林染笙演奏会之名举办,他自然是宴会主角。
们进会场,就看到他被人层层包围着。端杯果汁在旁候着,示意黎叔没事,让他安心到场外等们。
这眼让觉得脚趾头被烫到样,不由地整个人就往阴影里缩步。
心头仿佛是粘住些什,跳两下便觉得辛苦。这感觉当然不是忧愁烦闷,可也算不得什喜悦舒适,只是那轻轻地,闷闷地。
直觉将其归纳为饿,走到餐桌旁,拿起盘子夹堆乱七八糟,也不管旁人怎看,像个五天没吃饭流浪汉,塞得狼吞虎咽。
口鲜嫩烤鳗鱼刚刚在舌尖化开,个转身,就看到面前不远处休息区沙发上坐着个熟悉背影。
“丁沐哲!”脱口而出。
可没想到这候便是个小时,直到林染笙被人簇拥着上舞台,都没捞着机会跟他打个招呼。
罢,他忙成这样,估计看都没看见。
伫立在人群中,茫茫四顾,谁都不认识。
身边走过人都衣着笔挺,光华亮丽,交谈话题大多也都是闻所未闻。
这环境给感觉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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