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那几个年轻人玩会儿歇下来,倒腾着球,有人冲四面八方玩笑般喊着:“喂!这是谁球啊?”
他往沈彻小区方向看去,没有见到卷毛少年身影。
“哪个兄台球啊,再不出来认领们可拿走!”
安嘉冕合上杂志,打算走过去要回球,都走到路边,忽然又停下。
他这是怎,居然现在才想明白。这次不样啊,沈彻不可能再跑回来找那只篮球。
卷毛大狗耷拉着狗耳朵:“那是人生第只篮球。”
卧槽你还挺文艺。安嘉冕心里嗤声,那能怪谁,怪你自己是个败家子。
五天后他还是把那颗篮球给败家子找回来。沈败家子看他那个眼神那叫个崇拜得无以复加。
“怎找到?!”
他给自己倒杯水,喝口,滴水不漏地道:“路过公园,看见管理员挂失物招领,就去问下,果然有你丢那颗球。”
着走。
他合上手里杂志,望眼被孤零零落在篮筐下篮球,哼声:“什记性。”
这已经是沈彻第三次把球忘在篮球场。第次是他刚给他买篮球没个礼拜时候,他在书店遇见沈彻,十四岁卷毛少年正跟帮同学翻杂志上连载漫画,他奇怪是这家伙浑身脏兮兮,爪子也是黑,老板过来清理书架,他便走过去借位挡住沈彻不堪入目黑爪子,要不店老板非得抄鸡毛掸子不可。
“你衣服怎这脏?”
“哦,刚刚打篮球。”小麦卷冲他咧嘴笑。
街对面年轻人嚼着口香糖旋着球,有人
“哇靠!那也得你眼神好才行啊!”沈彻大力拍他手臂。
这跟眼神好有毛钱关系,安嘉冕心里翻个白眼,不过沈彻就是这德性,崇拜你时候你就是放个屁他也觉得是香奈儿牌。
其实后来想想,他找那群年轻人出三百块把球买回来还挺不划算,买个新也要不那多。再说,谁知道这个二百五什时候又把球丢。
果然是狗改不那啥。
安嘉冕在书店里又站会儿,直到路灯全亮起来,沈彻也还没回来找球,这时有几个年轻人路过篮球场,有人捡起那颗球,几个人就地玩起来。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篮球呢。”
沈彻才“啊”声急急忙忙奔出书店。
安嘉冕看着被落在书架下书包,只得提起来,拍干净上面灰,先带回家。
第次沈彻倒是自个儿找回篮球,第二次就没那幸运,因为篮球是忘在公园篮球场,等他们过去找时候,早就不知道被谁带走。
安嘉冕看少年垂头丧气身影,拍拍他脑袋:“再买只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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