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11章(3 / 5)

沈玄青套好骡车,把这几天打到二十来只兔子全都放上去,沈雁起得也早,坐在板车上同他块儿去吉兴镇。

连乖仔也跳上车,它越发熟练,还挨着沈雁小腿蹲坐好。

“路上慢些,别跑太快,记得让你

入秋后不再猎狐,他也没闲着,另找个挣钱法子。

吉兴镇有个小制笔坊,收兔皮毛好做笔,仲秋之后野兔肥而皮厚毛顺,家里养兔子他拿去给人家看过,人家挑拣过后,看上才要。

不过家养兔子要卖肉,有时来主顾才宰杀,制笔坊只要兔皮送过去,余下兔肉若太多,时之间卖不完,实在可惜,于是他就上山来打猎。

山上打这些有时狗下嘴重,亦或是搭弓射箭击毙命,肉卖不完也不会太心疼,要自家吃要送亲戚朋友,最近连狗都天天吃肉,本就是吃肉养膘时节,大小六只狗全吃皮毛油光水滑。

飞速撵到兔子后,猎犬不再追逐,他吹声口哨,乖仔昂起头颅叼着野兔就跑回来,大灰和大黑落在它后面几步。

得真像。”

陆谷更是高兴,抱着孩子眼睛都笑弯

趁矮鹿还活着,沈玄青吃过晌午饭后,没有去铺子那边,到镇上酒楼和财主家问去,看有没有要野物

他在吉兴镇认识些人,像鹿这样野物,比起兔子野猪等,要稀罕好听多,鹿肉寻常人吃不起,有钱人家不样,弄个野味呼朋唤友是种面子。

不少人知道他是猎户,在山里见识就比旁人强,还有人邀他同上山打猎,他没有推拒,慢慢混开混熟,以后猎物也好卖不是。

这回是它先撵到咬住,沈玄青从狗嘴里掏出兔子,看眼受伤瑟瑟发抖肥兔,他揉揉乖仔脑袋以示嘉奖。

因只是卖皮毛,他并未拘着狗只能活捉,快些撵到才是正理,天就能多打几只。

乖仔吐着舌头摇尾巴,高兴又激动。

此时天色尚早,他上山也带干粮,稍微歇过阵,带狗去河边喝水,继而又在山林找肥野兔踪迹。

翌日清晨,秋雾白茫茫,乡下农家依旧起得早,趁着冬天还没到,要捡菌子挖甜窝根等山货,多存些才好过冬。

他们日子比不上高门大户,但有说有笑,烦心事也有,但多数时候都是乐融融,钱攒着攒着就有,日子过着过着不就好

*

秋意瑟瑟,山林萧索,黄叶落满地。

稍开阔林间,三只猎犬猛然从藏身之地窜出,发力地面被蹬动出泥土,溅在身后枯叶之上,四爪奔腾飞跃,惊起落叶与飞鸟。

沈玄青连长弓都未取下,从树后走出来,看着大灰它们撵兔子,树后地上竹筐里,已然抓两只皮毛染血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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