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24章(3 / 4)

——程玦,次相遇来

落款日期是去年,他们重遇天。

像是道重锤狠狠落在心上,程玦疼得弯下腰去,他抬手遮住眼睛,才发现自己在流泪。

直以为他们相遇是再巧合不过偶然,所谓故人重逢,惊喜也是因为曾经期待,虽然他当时早就没期待。

只是他却不知道,他所认为巧合,却是许野这多年寻找和思念。

他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什盛满,酸涩疼痛,或许是这多年悄然逝去时光,或许是陡然而至生离死别,又或许只是许野这句喜欢。

直到今天,他才终于确定,这句喜欢,多年后许野又曾说过遍。

在过山车急速穿梭寒风里,少年扬眉喊出那句喜欢,原来不是他幻觉。

直到现在,他才知到原来这句喜欢,许野在他不再这些年,也曾说过很多遍。

程玦不停抽着烟,直到坐在地上看完所有信,很多封信,八年之间从未间断。

今年11岁!”

要做医生!”

要快点长大!”

喜欢落日!”

喜欢云彩!”

不知道你在哪儿,不知道云知不知道你在哪。

如果云知道,希望它能帮告诉你,喜欢你,很想你。

许野。

这大概是来到市里以后写,语气成熟起来,字迹也已经很像他

程玦读到这里,想起在水云湾时候他带着许野去爬山,两个人站在山顶上俯瞰整个村庄。

小男孩在他不在这些年,抱着腔孤勇,写没有地址信,拨无人接听号码,日复个不知道在哪儿人。

独自个人,从水云湾到县城,又从县城到市里。

如果这次没有遇见

到最后他已经什都看不清,大概是缭绕烟雾遮住视线,他觉得眼前字迹都开始模糊。

窗外早已不是明媚早晨,此刻夕阳余晖落在地平线,飞鸟掠过天边,留下过眼即逝剪影。

还剩下最后封。

程玦就这坐在客厅里,盯着这最后封信。

很久,他终于拆开,这封信很短,只写句话。

喜欢森林!”

喜欢程玦!”

那样遥远回忆,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程玦却发现自己竟然都记得。

那个只有点大,倔强又懂事,笑起来却十分可爱小孩对他说:“好喜欢你啊,程玦。”

原来已经过多年。

那会正是傍晚,炊烟袅袅,群鸟回巢,整座村庄被金色斜阳覆盖,绚烂晚霞渲染在天边。

两个人你站在山顶上大喊。

是程玦!”

是许野”

今年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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